六百零一 你這個烏鴉嘴!(1 / 2)

“哪裏……”李歡剛剛一路開路一路思考問題,心思不在看路上,反正看不看都得砍一條路出來,經過羅德曼一提醒,定睛一看,果然,在前方十多米位置,一棵樹的樹梢上,露出了一條毛茸茸的尾巴來,正在上下搖晃,顯得十分愜意。

果然,是一隻花豹趴在樹杈上。

花豹是大型肉食性動物,體形似虎,但明顯較小,頭小尾長,四肢短健。它生活的地方非常廣闊,森林、灌叢、濕地、荒漠等環境,其巢穴多築於濃密樹叢、灌叢或岩洞中。花豹喜獨居生活,常夜間活動,白天在樹上或岩洞休息。在食物豐富的地方,活動範圍較固定,食物缺乏時,則遊蕩數十公裏覓食。守衛自己較固定的領域,雄性的領域比雌性者大。

一隻花豹對於拿著自動步槍的眾人來說不構成威脅,羅德曼出言提醒也是下意識的。

“這隻花豹有問題。”李歡看了一眼,立刻說道:“給我打下來!”

“老板,這是花豹啊?”羅德曼不解。

“打!”李歡言簡意賅。

李歡這麼說,羅德曼聳聳肩,舉起突擊步槍來,槍口剛剛瞄準那隻花豹,隻見那條搖來搖去的尾巴猛然一下收了回去,一隻花豹跳下樹來,頭也不回地朝著眾人相反的方向狂奔——這下不止李歡,就連羅德曼等人也發現不對了,當下舉槍就射。

在這密集的熱帶原始雨林之中,花豹別說槍了,就連人估計都沒看到過,一抬槍口就跑,這還不是有問題?要知道花豹在雨林之中,屬於頂尖的捕獵者,動作敏捷,善於爬樹跳躍,善於偷襲獵物,就算碰到老虎,也要叫兩嗓子表示了自己的憤怒之後才會離開,它的行為完全沒道理!

頃刻間,瓢潑一般的子彈打了過去,李昂等人槍法都十分精準,有人射擊提前量位置,逼迫花豹後退,有人射擊花豹身後位,讓它不能前進也不能後退。

“花豹”現在罵娘的心都有了——這隻花豹當然不是普通的花豹,是大祭司派來的,一個擁有化形能力的家夥變成的。他來的目的,就是親眼目的古魯安偷襲李歡等人,然後將每一個細節轉達,這樣李歡和科特部落的衝突就穩穩的了。

可他沒想到,自己完美的化形既然第一時間就被認出來了。

到底是怎麼被認出來的?

這家夥當然不知道,李歡有野性察覺雷達,麵對麵看到一隻花豹,野性察覺雷達上竟然沒有顯示,那這花豹還是花豹麼?所以李歡在發現了它古怪的第一時間就下令開槍射擊,果不其然,花豹接下來的表現篤定了李歡的猜測。

花豹看到子彈打到地下帶後退的?這花豹要麼是成精,要麼就是大有古怪。

麵對四條自動步槍前後夾擊,“花豹”惱羞成怒,不跑了,改變了戰術,掉頭來衝著李歡怒吼一聲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撲到了李歡的身上,李歡一個措手不及,差點被撲到在地!花豹一擊不中,迅速轉身,掉頭再一次向李歡撲過來,一張血盆大口大大地張開。

花豹喜偷襲,但不代表它們不能正麵戰鬥,相反,它主動攻擊的時候迅捷如電,甚至可以捕捉樹上的猴類和鳥類,更善於跳躍,一躍可達6米高,12米遠。花豹的標配武器犬齒大而鋒利,裂齒也特別發達,有利於擒獲和撕扯獵物。在做出攻擊動作的時候,

瞬間速度可以達到每小時八十公裏以上。

雖然是人化形的花豹,但既然化形,那麼就擁有了花豹的全部能力。

跑不掉,那就擒賊先擒王。

李歡閃開了第一下,自然是已經有了準備,化形的花豹的速度再快,想要撲中他也是枉然。李歡輕巧地轉了一個圈,還是沒有動用靈氣和大規模的精神力,隻依靠身體反應速度閃過撲擊,趁著和它錯身而過的時候,狠狠一腳踢在了它的肚子上。

“嗷!”化形的花豹發出一聲痛呼。

李昂等人也是身經百戰,不是白給的,看到花豹朝自己這邊飛過來,雖然在花豹襲擊李歡的時候沒有第一時間反應過來,但那麼大一隻花豹變成一道拋物線飛過來,哪裏還能反應不過來的,當下就有兩人舉槍瞄準,兩個精準的三發點射,六發鋼芯子彈精準地射中花豹,硬是將它打得改變了拋物線曲線,直接從空中落到地下。

花豹被命中掉落在地,李昂等人剛剛舒了口氣,可接下來的一幕差點沒讓他們被口水嗆到。隻見那花豹掉落在地下之後,身體一陣扭曲,眾人眼睜睜地看著它從花豹的形態變成了一個全身赤裸的人!這個全身赤裸的白人,胸口和大腿有彈孔,正在朝外流血,致命的一槍這是在脖子的位置,脖子處破開的彈孔,大動脈噴出的血液有一米多高。

羅德曼瞪大了眼睛,看了看槍,又看了看地上的人,什麼時候子彈還有這個效果了?

“老板,這是什麼情況啊!”羅德曼拍了拍腦袋。

“還有什麼情況,肯定印第安人搞的鬼唄。”李歡走過去,用腳撥弄了一下白人的身體,他無意識地顫抖了幾下,腦袋軟軟地垂著,脊椎被打斷了:“好了,看來我們距離他們已經不遠了,接下來大家小心走的每一步,隻要看到什麼不對的,立刻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