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零三 運氣不會這麼好吧(1 / 3)

當然,這個世界上存在著一力降十會的說法,墨國政府不是沒有考慮過這個想法。其實任何的巫術都有破解的方法,而且是非常簡單暴力——用靈氣爆發。

一個靈氣爆發就可以徹底衝散這個巫術。

但這個事情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不簡單。古代阿茲特克人為了發動這個巫術,修建了龐大的地下祭壇。以兩千個阿茲特克人戰士的生命血肉為引子,啟動這個祭壇之後,生生活祭了一整個城市的西班牙人。也就是說,按照一力降十會的說法,起碼要有二十二萬人的靈魂和相當龐大的靈氣才能衝破這個巫術。如果這事情放在古代,可能不是什麼大問題,某個國王大筆一揮,抓來二十二萬俘虜或者奴隸,就地殺掉祭天,然後在集合數萬修煉者一起爆發靈氣,大概率是能將這個巫術給衝散的。

可現在是文明社會了,誰敢這麼幹?除了非洲那些軍閥……就算是軍閥,也隻敢打著“自由”的名義進行屠殺,而絕對不敢打著祭祀名義來坑殺二十二萬人,否則他在這麼幹了之後,大約十分鍾之後就會有一個數千噸當量的導彈從天而降。這是國際社會的規則,有些髒事你可以打著正義的名義做,做的再多隻要你場麵上能說得過去,那麼大家私下都是不要臉的,也不會來跟你為難。但你如果毫不掩飾的去做這些事情,那後果就隻能說自行負責了。

所以在一力降十會這件事情上墨國不敢這麼幹。

那麼就剩下最後一個辦法了,一邊想辦法壓製黑霧的蔓延速度,一邊撤離雨林周邊的居民,一邊用盡一切方法去尋找有阿茲特克皇室血統的人。這個想法是好的,前麵兩個步驟做的也非常對。特別是在疏散雨林周邊居民的事情上,墨國政府的反應速度十分及時。但至於要尋找那個阿茲特克皇室血統的人,唯獨在這件事情上,李歡覺得有些不靠譜。

太不靠譜了。

阿茲特克帝國滅亡了,已經600多年時間。而且它滅亡的時候不是自然滅亡的。是被人屠光了首都居民之後,剩下的人都被抓做奴隸。這些奴隸有些被在本地殺死,有些被販運到了國外,在那個時間段裏正好是奴隸貿易最為猖獗的一個時期。如果運氣好,有阿茲特克皇族血統的人沒有被殺死,他的血脈一直蔓延至今,可單單就是被抓當做奴隸販賣這一項,就已經不知道目標是否還在墨國國內了。

再退一萬步說,在阿茲特克帝國滅亡之夜,這個有皇室血統的人正好被人救走,從此隱姓埋名,可誰又知道他的血脈是否一直延續至今呢?

這一切都是未知數,要去找,實在太麻煩了。

聽完陳經理說了這麼多之後,李歡抓了抓頭:“這個我就沒辦法了,我本來也就是帶了點消息回來,沒想到他們真的去找……不過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隨時告訴我就是。”

“不用了,你少惹點亂子出來,我就謝天謝地了。”陳經理說道。

“我也不是隻會惹亂子呀,這件事情我都夠內疚的了。”李歡苦著臉:“好了,我看看有什麼好吃的,給你帶點回來,陳經理你就先忙著,我就不打擾你了。”

從陳經理房間裏出來,李歡再次回到餐廳的時候,李昂看著自己老板臉色有些慚愧,好奇地問道:“老板,怎麼,上去挨罵了?”

“挨罵是不可能挨罵的,有個不好的消息,你看到的那些,很可能是真實的。下午的時候陳經理已經核實過了,叢林周邊有好幾個村子的人莫名其妙地消失,好像是同時消失,到現在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可能就是你說你漂浮在空中的時候,看到的那個場景。”李歡說道。

“我就是說,我絕對不可能看錯,那不是做夢!”李昂篤定地說道:“那位陳經理調查出是怎麼回事了嗎?幾個村子,那可是幾千上萬人!”

“現在還不知道,我在想,這次可能都是我惹出來的,如果不是我一意孤行要深入地下的話,就不會弄出這麼大的亂子。或許也不會有這麼多人失蹤,如果真的是我惹出來的亂子,那我的罪過就大了,害了多少人。”李歡搖搖頭,歎了口氣。

“老板,話不能這麼說的!”李昂看李歡有些消沉,主動上來開解:“你想,那怪物一直藏在金字塔底下,就算我們不放它出來,終究它肯定還會自己出來的。當天還好是我們在,發現那個怪物破土而出之後,立刻把它轟殺掉了。如果是別人放它出來,或者是它自己覺醒爬出來,那死的人不是更多麼?從這個角度上來看,我們不過就是被架上了曆史的車輪,該我們做這件事。所以老板你真的不用因為這個事情而感到內疚的。”

“嗯,或許吧。現在隻是希望他們能盡快找到那個有皇室血統的人。”李歡點點頭。

“行,那我們就先去吃飯好了,也許等我們吃完飯,腦子清醒了,就能想到辦法呢?”李昂說道。

李昂開解的角度雖然比較刁鑽,但他說的也有道理。禁靈區不可能永遠存在,被埋在金字塔之下的“羽蛇神”總有一天會破土而出。就好像在身體裏的癌變細胞一樣,李歡他們提前引出了癌變,然後一舉切掉了癌變的部位,病人雖然來了一次大出血,但好歹救回來了。當然,如果這個癌變不被引發出來,任由它這麼發展,很難說到最後一旦爆發的時候會如何恐怖。

反正現在留在酒店也幫不上忙,索性就趁著這個時候出去品嚐一下墨國美食。或許還能意外碰到能幫得上忙的人呢?

墨西哥城還是有它獨特的魅力的。

十分鍾之後,兩輛敞篷奔馳轎車停在海灣酒店門口,李歡等人上了車,前麵有桑奇斯帶路,一行級人開出了海灣酒店的區域,桑切斯和兒子開車在前麵帶路,帶著老鷹和梔子一起,他們必須隨時滿足這兩人的十萬個為什麼。另外一輛這是李歡自己駕駛,本來應該是李昂開,但李歡堅持自己開車。這其一,李昂的身體並沒有完全排除危險,其二,李歡也想試試在這異國情調濃鬱的接到上開車試試看。

墨西哥城是世界上著名的混亂之城,但它也有自己獨特的美麗,是美洲人口最多的都市區,有靠海岸的沙灘,全年的氣候18平均在度左右,非常舒適。羅德曼在不是第一次來墨國,對這座城市十分熟悉,他在前麵帶路,兩輛車直接上了海濱公路。

李歡單手握著方向盤,感受著海風吹拂,很爽的感覺,就是李昂隨時緊張的注視著一切的樣子,讓李歡有些啞然失笑:“李昂你怎麼這麼緊張?你把我開導完了,你自己反而這麼緊張了,不像樣子呀。”

“老板,桑切斯這個憨貨,在墨國怎麼能用兩架敞篷車啊,這擺明就是對別人說我很有錢趕緊來搶我,哎……你開車的時候盡量距離海灘進一些,不要靠近內陸的樹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