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檢查了檢查方霄的傷口,點了點頭:“切割型的傷口,這種傷比較容易恢複的。”
方霄打開了手中的瓶子,將瓶中的鮮血一口氣咕嘟咕嘟的全灌進了嘴裏,喝完後長舒一口氣,皺著眉頭抱怨道:“腥了吧唧的,不管喝幾次還是覺得難喝。”
隻見方霄的傷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慢慢愈合起來,不一會,就隻剩下一道鮮紅色的印記,活動了一下肩膀,感覺已經沒有大礙了。
方霄倚靠著車廂,摸著懷中的盒子,歎了一口氣:“西蒙親王很可怕,我們以後要當心了。”
“我這個親叔叔就是個瘋子!”葛蘭拍了拍方霄的肩膀,安慰道:“不用太過擔心,你今天不是用你那些無恥的手段讓他吃了個大虧嗎?”
方霄搖了搖頭,向葛蘭解釋道:“如果今天他吃虧之後惱羞成怒,大吼大叫,甚至對我出手的話,那我到是不擔心了,他最後的反應出乎我的意料,身為親王居然能忍受下來一個小輩的誣陷,這個人不簡單,能忍的人,真的很可怕。”說完,方霄又看著葛蘭,但葛蘭還是那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方霄氣惱道:“別不當回事啊你,將來會吃虧的!”
葛蘭聳了聳肩膀,看向了雷恩:“我們不用太不擔心啊,是不是,雷恩?”
雷恩笑道:“是的,有霄兒在,我們不擔心。”
“誇我也不會給你們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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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一個人行走在森林中幽暗的小徑上,他正在趕往第二階段測評的場地,身為親王的他不願意登上馬車,更願意在夜色之中漫步,今夜的星光黯淡,周圍安靜無比,行走在黑暗之中,西蒙才能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呼吸,自己的脈搏,自己的生命。
不知走了多長時間,西蒙停下了腳步,望著夜色中的一虛空處,開口問道:“事情辦好了了?”
就在那處西蒙望著的地方,慢慢走出來一個人影,回應道:“是的,我的主人,他們已經答應了。”
“是麼...”西蒙抬起頭來,望著天上幽暗的星光,伸出手去似乎想要去抓:“..這個世界太亮了...哥哥做錯了,隻好由我來幫你改正...哥哥,不要心急,我馬上就要實現你的願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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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的測評場所在哪啊?”方霄邊問邊穿好自己的衣服,雷恩回答道:“在森林東邊的獵場,放心吧,我們的馬車正在往那裏趕。”
“什麼?快調頭回去!”方霄焦急的催促道:“我要回我的馬車上拿東西,時間來不及了!”
雷恩看到方霄一臉著急的樣子笑了笑,離開了馬車車廂,有立馬折返了回來,隻是手中多了兩樣東西:一手拿著一個腰包,另一隻手提著一個長棍型狀的東西,上麵纏繞著白布,包裹的嚴嚴實實。
“還是雷恩哥懂我。”方霄笑著接過了長棍,慢慢解開纏繞在外麵的白布,露出一杆漆黑的長槍!
方霄用的武器是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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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血族當中,絕大多數成員會選擇修行鮮血魔法,因為血族是一個對各係魔法元素十分敏感的種族,天生的魔法師,而所謂的鮮血魔法是脫胎於各係普通魔法之上,隻有血族才能使用。血族可以使用鮮血的力量,而這種力量的使用也依托於自己體內的鮮血,一個血族體內的鮮血就那麼多,如果用這種力量直接對敵,那正可謂是殺敵八百,自損一千,正如兩個人打架,其中一方打著打著就貧血了,那純屬作死。
在很久以前,血族通常隻依賴於自己的身體使用簡單的近身戰鬥技巧和強大的回複能力與敵人硬耗,為了利用自己的優勢,而白白浪費了自己的天賦。直到一千五百多年前,在血族中的一個高等家族卡帕多西亞族出了一個名為賈爾斯的天才,創造了鮮血魔法,他將血族的鮮血力量作為各係魔法的一種增幅,將體內的鮮血融合到魔法元素之中,魔法的威力得到了極大的增強,但更為重要的是,對魔法的操控力就像操控自己的手臂一樣精準!
但賈爾斯的偉大發明沒有給卡帕多西亞族帶來繁榮,反而帶來了滅頂之災!血族十三王族一夜之間聯手攻入了卡帕多西亞族,瓜分了賈爾斯的成果,從此,卡帕多西亞族消失在了這個世界上,而賈爾斯也不知所蹤。
如今在血族中,因為鮮血魔法盛行,其強大的威力和精準的控製力,使得血族的實力又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方霄和緋兩個人很小的時候也希望修煉鮮血魔法,但是這需要先去測試自己適合什麼屬性的魔法,然後兩個人就去了長老院進行測試,緋先測試,結果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