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之一道,亙古有之,雖偶有一夜暴富者,然沉迷其中者輕則傾家蕩產、重則家破人亡卻是不爭的事實,是以有人嗜賭如命,有人談賭色變。
“十賭九詐、久賭必輸”的道理林蕭不是不懂,但此刻身在局中的他卻是有苦難言:不想賭,不得不賭,必須得賭嬴。
原因很簡單:他想活下去!
大明萬曆十五年秋,按欽天監奏報,歲星如半月,生於晦朔,助月為明,乃大大的太平吉兆。
國家太平無事,自是百業俱興、歌舞升平,一時間賭風蔚然、賭場林立,距離應天府數百裏之遙的揚州城尤以為甚。
這是一個再尋常不過的夜晚,城郊一家高閣綠瓦的莊園中,一場關乎到百人生死的特殊賭局接近了尾聲。
五間九架的大廳,晦明搖曳的燭光揉碎了黑暗,照出一張張充斥著獸意的麵孔,猙獰可怖。
與市井賭坊那般人聲鼎沸、嘈雜吆喝不同,這裏的空氣中彌漫著壓抑,壓抑到令人發癲。
百名通體僅著一件中褲的十六歲男子,後背上分別以鮮血印著“零壹”到“壹佰”的號碼,手握籌碼圍在二丈見方的大賭桌前,眼泛血絲盯著麵前暗紅色的骰盅。
不少人手中籌碼已經積累到了十數貫,還有幾個甚至超過了三十貫,也有二十來個輸得兩手空空。
編號為“貳捌”的林蕭,緊鎖著眉頭看著手中僅剩的五百文錢籌碼,深邃的雙眸中透出一絲無奈。
身為二十歲問鼎世界賭王、之後果斷戒賭倡導反賭事業的現代人,他在幾分鍾前因一場意外穿越到了大明朝這個與他同名同姓的男子身上,開局便是生死局。
得知自己處境後的他根本沒時間去考慮其他的問題,當務之急是得想方設法贏了這場賭局,先爭取活下來再說。
包括林蕭在內的這百名男子,皆是一方神秘勢力為揚州四大賭坊所豢養的“賭奴”。
四大賭坊,即至尊、長樂、鴻運、天賜,將整個揚州城大大小小數百家賭場按東南西北劃為四片分別把持。
所謂“賭奴”,是自幼就被采買後豢養起來加以賭術訓練的奴隸,眼前賭局則是每個賭奴在十六歲這年必須要麵對的生死大關。
規則簡單粗暴——
每人以一貫錢的原始籌碼參賭,若在半個時辰後手中籌碼少於一貫錢即為蝕本,會被直接杖斃,籌碼超過一貫者再按多寡排名,除了前六名外其餘仍是杖斃。
也就是說,這一場賭局下來,百名賭奴中能夠活著的絕不會超過六人!
而這六人中,排名靠後的四個由四大賭坊各得其一,淨身後以各賭坊名義進貢到應天府專陪皇族賭博取樂,第二名則會被輪流安排到四大賭坊做荷官。
六人中籌碼最多者需接受四大賭坊安排的另一場賭局,一旦輸了便是千刀萬剮的下場!
無人知曉另一場賭局到底是什麼,更無人知曉贏了第二場賭局後會是何等情景,因為從四大賭坊冠名至今五十餘年能活著通過這兩場賭局的賭奴隻有一人,而那人早已成為整個大明賭界的傳說。
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林蕭並不想冒險去博那第一名,“搏一搏,單車變摩托”的願望固然美好,但前提得有單車才行。
林蕭相信,隻需保住第二名,以他的賭技哪怕暫時當個荷官也絕不會混得太差。
不過就眼下情勢來看,真要以區區五百文籌碼僅憑一局就躍居第二名卻是難於登天,除非……
“最後一局開始!”
“局終蝕本者,杖斃!”
“排名未進前六者,杖斃!”
“出千被察者,杖斃!”
……
渾厚的聲音在賭廳上空回蕩著,宛如利刃高懸,每一次“杖斃”二字出口,都會讓原本就壓抑的氣氛再添三分緊張。
眼下,是這場賭局的最後一局,局終之時,生死立判!
林蕭收起思緒,將目光投向了賭桌。
這是時下盛行的骰寶賭法,先由莊家以三枚骰子置於盅內隨機晃動,而後由閑家押注,可買大小,亦可押點數。押中大小賠率為一賠一,押中總點數按照出現頻率不同賠率也不盡相同,最高賠率為一賠五十,需要押中每枚骰子的點數。
唯有一點規則與市井賭坊略有不同,便是沒有開出豹子莊家通吃閑家一說。
“眼下隻有五百文籌碼,即使押中全部點數一賠五十,所獲也不過二十五貫錢,在其他人賭本不變的情況下別說第二名了,就連前六都進不了,難道今日真的要命喪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