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人的心態轉變,需要一個契機。
李偉的故事就仿佛一個催化劑般,讓林軒原本搖擺不定的心,徹底發生了改變。
對於李偉最終因為不想拖累衛靈選擇了放手,這個決定林軒不發表意見。
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生活有時候就是這麼讓人無奈。
不過,李偉追逐夢想的熱情的確感染了他。
還記得年少時的夢嗎?
像朵永不凋零的花。
“你的心裏還有渴望嗎?”
林軒問自己,然後給出了肯定的答案。
上輩子追求音樂夢想,始終沒有獲得成就,但曾經付出了那麼多,那團火焰又怎麼可能輕易熄滅。
就像秦楚說的那樣,任何做音樂的人都希望自己的音樂得到更多的人認可,誰不想站上萬人體育館開演唱會,全場都在合唱自己的歌。
舞台帶給人的衝擊力和感動,是金錢等其他東西所無法比擬的。
上輩子很多歐美的老派搖滾歌手,已經六七十歲了,還堅持演出,哪怕時過境遷,舞台沒有那麼大了,在小一點的舞台上演出他們也願意。
那些歌手掙的錢早就夠自己花了,那麼大年紀還堅持演出,就是舍不得舞台,享受舞台。
不少導演、演員、歌手都說過,如果自己能夠選擇死亡的地點的話,希望能夠死在片場或者舞台上。
現在林軒已經進入了公眾眼前,再說什麼隱藏自己隻是一個笑話。
有係統在,他隻要還繼續傳播文藝知識,名氣隻會越來越大,是隱藏不了的。
既然如此,林軒想要做一名像許巍那樣的歌手,創作歌曲唱歌開演唱會,與娛樂圈保持若即若離的狀態。
上輩子林軒在娛樂圈感到身不由己,是因為和公司簽了合約,有些事情不想幹也得幹,而且以他的咖位,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資格。
說白了,還是因為自己的實力不夠強,地位不夠高。
要是成為像成龍那樣的大咖,整個團隊上千人都是圍著自己轉,不想參加的活動沒有人能夠勉強他。
因為都是投資商揮舞著支票找他,所以拍電影他也擁有極大的話語權和自主權。
這輩子,林軒已經打響了自己的招牌,現在是各大唱片公司娛樂公司追著他求合作,他完全掌握了主動權,而且他沒有和任何公司簽約。
所以,他可以順心意來做決定,接自己想接的節目,做自己想做的唱片,想給誰寫歌也完全取決於自己。
林軒一直比較排斥綜藝節目,因為很多綜藝節目為了效果,有時候需要必要的“演戲”,因為上輩子的經曆,他不想再那麼虛偽的活著,重活一次,希望能夠真誠的做自己。
而秦楚邀請他參加的這檔節目,和其他綜藝節目不同,尊重個性,可以真實的表達。
林軒心中的火焰還沒有熄滅,他內心深處也是渴望舞台的,否則他第一次在livehouse唱歌,下麵幾百人跟著合唱時,他也不會那麼感動。
另外,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林軒背負著上輩子文藝知識來到這個世界上,係統也是讓他進行文化傳播,冥冥中他就帶著一種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