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陳湘,自然還是蕭顯和金金的關係更近一點,平日裏也可以常走動。
所以,他提供的消息自然更多。
楊金金雖然不會什麼高強的武藝,卻真真是個騎馬射獵的好手,耍個一招半式的,完全沒問題。
尤其是對付沈安這種手無縛雞之力的白麵書生,可以一個打三個。
所以,他們這些人腳程跟不上她,純屬正常現象。
那邊廂,沈安已然鑽進了後院的庫房,還沒把鎖頭打開,就覺身後一陣旋風。
嗖嗖的吹過來,回頭一看,差點嚇得魂都沒了。
“誒呦呦,金金,你跑的夠快的!”
“那是,不快點,怎麼能抓到你,誰知道你背著我們,搗了什麼鬼!”楊金金站在門前,顯然沒有要離開的意思。
得意洋洋的看著某人,美好的笑容,竟然透出幾分奸詐的意味。
嘖嘖,草原娘子居然也有這麼歹毒的心腸。
“我真沒幹什麼,不過是拿一樣東西而已。”
他打開了房門,沒經過他的允許,楊金金先一步就跳了進去,沈安扶額,他對這樣熱情澎湃的少女,實在是沒有一點辦法。
忍吧!
除了忍,你還能怎麼辦呢?
再者,前麵那些小娃娃,你全都忍讓著他們,輪到小姑娘了,你卻要和她較真,未免太過惡心。
隻能讓著她罷了。
他打開一個箱櫃,翻了幾層,就找到了目標。
那是他前幾日抽空製作的神物,這東西,若是放在唐人的眼前,或許無關緊要,可對他這個現代來的,就絕對是一件好物。
必要的時候,可以有大用處的。
五個手指連在一起,白白一雙,正是手套一對。
正是純棉的,手感不錯,柔柔軟軟。
要說想起來做手套,還是因為前幾天想給李世民清創才想起來的。
既是要剔除膿瘡,就需要出血,有了手套保護,總是幹淨衛生的。
雖然這布製的手套,比之現代的醫用橡皮手套,密封性,衛生性差得遠了去了。
可聊勝於無,總是沒錯的。
千萬不要小看了這一副簡簡單單的手套,他可廢了沈安不少心血。大唐有棉紗,但是價格極為昂貴,再加之,在唐人的眼裏,棉紗的舒適度其實比不上絲綢。
所以,對棉紗的用量也很少。
俗話說,物以稀為貴,棉紗用量少,產量就更少,一卷紗,價格甚至比質量較低的綾還要貴一些。
別看他隻做了這麼一副手套,卻也花了不少錢。
要不是他們今天把大殺器朱砂拿出來,非要放到炸彈裏,他絕對不會把它拿出來。
實在是他對朱砂的毒性還不了解,生怕沾染上了,清洗不幹淨,為了討他們歡心,再把自己的小命搭進去。
不得已而為之,隻能忍痛了。
“這是什麼東西,怪模怪樣的。”
這時,蕭顯和陳湘也都趕到了,看見他手裏的東西,全都好奇的要命。
紛紛湊過來圍觀,沈安沒有多做解釋,等到真正使用的時候,他相信,他們會明白這手套的用處的。
“等一會就知道了。”
他故作高深的說道,既然他說等一會,那就等一會吧。
到了前院,沈安把手套帶上,開始裝填,一番操作,所有的粉末全都沾到了薄厚適中的手套上,雖然戴上棉紗手套,活動很不方便,可隻要能擋住朱砂,他也一定會堅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