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難道就是天子的特權?
其實,沈安又何嚐稀罕這個什麼東宮的差事,讓他在民間安安生生的賺錢不香嗎?
非要把他拉出來做官,明明沒有多少好處,還好像是降下了天大的恩典,他現在真有點後悔,隻覺得是被李治給拉上了賊船。
還是一條下不來的黑心船!
能有什麼辦法?
李世民已經幫他把前麵的路都安排好了,他還能不同意嗎?
當然不能,除非他不想混了。
拋開這些雜念,摸著良心說,李世民待他也確實是不錯了,不隻是支持他繼續搞作坊,賺小錢錢。
還禦賜了他一塊土地,具體地點不限,京城中的甲字第一區地塊,隨便他挑。
也就是說,沈安從長安城的一塊黃金地段搬到了另一塊黃金地段,橫算豎算都不吃虧。
關鍵是,這塊土地還是皇帝禦賜的,根本不需要他掏一個子,況且,嚴格來說,這一次,李世民當真是慷慨解囊了。
想當初,他賜給沈全善和坊的宅院,也是為了讓他順帶著看守禦井,沈全的差事和房產是聯係在一起的。
一旦他不再擔任這項差事,這房子朝廷就要收回。用現代的理論來看,就和公產房差不多。
沈全以及沈安父子擁有房產的使用權,卻並沒有所有權,不能隨意處置宅院。
可這一次,李世民禦賜的宅院就已經完全屬於沈安自己了。
一則是,這一次,他有了正經的差事,眼看也要成為朝廷命官了,在長安城有一座宅院是應有之義。
就算李世民不賞賜,這也是沈安準備去做的事情。
二則是,他的差事和宅院的選址徹底脫離開來,將來就算他不在東宮供職了,也照樣可以住在這裏。
就算以後致仕了,這所宅院也依然是屬於他的,將來他有了孩子,還可以輩輩傳。
而且,他對這所宅院已經有了處置權,可以通過正規渠道進行買賣,這在以往,是不可能的。
李世民這般優待他,就算他有千般的不願意,也不好意思說出來了。既然他並不禁止自己賣酒,那接下來賣酒得來的錢,就可以說是純賺了!
一想到這裏,沈安坐在馬車上都樂的前仰後合。
省錢了!
省大發了!
帶著這樣雀躍的心情,沈安回到了善和坊,這座帶給他很多美好回憶的宅院,他也住不了多久了。
現在,他要做的就是如何讓它發揮餘熱,物盡其用。
既然李世民心意已定,就連計劃都做好了,沈安想來,過不了幾天,他就要跟著李治到東宮生活了。
至少,這片宅院他是沒有辦法再繼續霸占,同時,新的宅院因為是李世民禦賜的,也要有一個過渡期。
並不是說這宅院分到你的手裏,你就馬上可以入住。畢竟這宅院並不是他自己購置的。
裏麵的建築、設備肯定不能全都合他的心意,需要重新布置,這樣下來,在還沒有準備好的這段時間,他就隻能先搬到東宮去住。
這也是李治的願望,沈安也看出來了,他並不是給自己尋找可以幫忙的府僚,根本就是在尋玩伴。
他巴不得沈安一直住在東宮,陪著他跑馬遛狗,或是進行各種有意思的實驗。
李治貴為晉王,並且很快就會是太子,既然是他的願望,沈安也總得顧忌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