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被掃地出門的嚴淑君(1 / 2)

法官大人對前一次嚴淑君跟吳美美那場房子產權官司印象深刻。看著嚴淑君的囂張氣焰,心裏就憋屈得慌,這回她跟自己的媽媽打官司,倒轉過來了,嚴淑君成了那個憋屈的人。

而且媽媽有證據擺在大家麵前,她跟安思明偷情的事,已經板上釘釘,想抵賴是不可能的,人家人證物證俱在,她還能說什麼!她跟安思明的三寸親密合影足以說明一切,這是無庸置疑的。

法官大人拿著她跟安思明的合影照,認真的問:

“嚴淑君,我記得你前次贏了官司的時候很囂張,哈哈哈哈的大笑著,狂妄得忘乎所以,恐怕這次讓你失望了,這次你要哭著回去了!你知不知道婚內出軌,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你違背了婚姻,喪失了人倫,在丈夫麵前你道德敗壞,在父母麵前你就是一個人不人鬼不鬼的東西!所以,父母反對你,也是理所當然的!

在你媽媽麵前,她始終認為王根發是她的女婿,就算你找一萬個,她也不承認他們是她的女婿,因此你在你媽媽麵前讓她很失望,很難堪,很無奈,很難做人,很難把你當做她的女兒了,在她心目中,你已經不存在了,所以才做出這種選擇!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嚴淑君盡量克製自己冷靜下來,反正不要臉都到家了,索性忍著堅持下來,隻要能獲得自己最大的利益,丟臉又算得了什麼!這麼一想,心裏也就輕鬆了下來,慢慢恢複了平靜。

嚴淑君麵對法官的追問,就冷冷的回:

“法官大人,這都是過去的事了,跟現在沒關係,王根發都死了,還拿王根發來說事,這是不是對死者有些大不敬呀?還有,我是王根發的妻子,法律上就是,為什麼我就不能得到王根發投資到公司的財產,這是我應該得的回報!跟過往毫無關聯,目前我才是王根發的遺孀!隻有我才能有權獲得他的財產。你說是不是?”

法官大人一聽,竟然彪出了洋語:

“no,no,no,no......,嚴淑君女士,你說錯了,你應該被掃地出門,王根發的財產隻能由王根發的兒子或許他的老爸擁有,跟你半毛錢關係都沒有!從現在起,你銀行卡裏的錢已被凍結,你的銀行卡也無法正常使用,王根發的所有東西都跟你沒關係,你好自為之吧?對了,我記得吳美美說過的那句話,人惡人怕天不怕,人善被欺天不欺,現在我就送你這句話!”

此刻審判團經過商議,得出一致的審判結果:

因嚴淑君婚內期間出軌,對婚姻不忠,由於王根發意外身亡,其嶽母風一清見其可憐,為了讓王根發的財產不讓嚴淑君所得,與其女兒對薄公堂,根據婚姻法xxx款xxx條之規定,現判決如下:

茲王根發之財產,從現在起歸咎於風一清管理之下,並將王根發財產保存到王根發兒女年滿十八歲,歸還他的子女。自判決之日起生效,由於嚴淑君操控王根發部分遺產,令嚴淑君主動歸還,從今日起,嚴淑君的銀行卡凍結,待查清王根發遺產後,是否屬於嚴淑君本人財產,便可解封。

嚴淑君如果不跟媽媽打這場官司的話,也許她還能去公司領到那一千五百萬的退股金,但現在什麼也領不到了,就連是王根發的房子也不能住了,銀行卡裏剩下的三十多萬,也被凍結起來,她想想都要難過,本來好好的,現在卻不好了!

就是因為自己的貪念,才把事情搞成這樣。

嚴淑君聽到這個判決,“謔”地站起身來,臉一下就冒起了黑線,這是她始料不及的結果,她大聲喊道:

“我不服這個判決,你們跟風一清是一夥的,都不是好人,是不是風一清給了你們好處,所以你們才沆瀣一氣,我不服,我要上訴,連你們法院一起告到中級法院和高級法院去的!你們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