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浩宇被抓捕到東莞,經審訊,吳浩宇確實竊取了吳美美的二十萬,這開店和承包水庫和鎮西買地的錢,都是竊取吳美美的那二十萬支配的。雖然經營的電器行有了起色,可是吳浩宇盜竊她人財產,並間接的造成吳美美被打,造成一係列的家庭悲劇發生,不可逆轉的成為一個流離失所,投奔鄉下農村的事實。
給吳美美一家造成巨大的傷害,從有到無,然後流離失所,再到走投無路投奔鄉下的老父親,這一係列的傷害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給對方造成的精神巨大的傷害,在投奔鄉下老父期間,吳浩宇不但不顧及姐姐的感受,還一心想著將姐姐趕走,隻要姐姐一走,他就能一勞永逸,將這筆盜竊得來的財產徹底據為己有。
先是將自己的房子拆了,不放心還放一把火把房子燒光,父親的房子早就塌了,這樣一來吳美美就沒有住所,就會知難而退,然而,吳美美已經到了山窮水盡,無路可走的地步,這明眼人一看就會明白,但凡有路,也不會來鄉下這麼艱苦的環境,給孩子們今後的生活教育都帶來一係列的缺失,這是無法彌補的損失。
吳美美為了孩子不顧一切去求村委,懇求村委幫忙找個安歇落腳的地方,村委們都願意接納她,為什麼自己的親弟弟堅決要趕她走,這天理不容的事,卻再次發生在吳美美的身上,即使住上了村委給的房子,吳浩宇還死性不改的做一些傷天害理的事。
在吳美美家放毛毛蟲,見毛毛蟲產生不了震脅作用,就趁姐姐奔喪之機,家中無人送孩子上學,借機在半路挖坑,做陷阱傷害外甥女,做為一個舅舅,不愛護自己的晚輩,還做出這種傷天害理的事來,真是天理不容,人神共憤!
白塔鎮政府一了解案情結果,馬上責令鎮法庭查封吳浩宇的財產,進行清算,將清算的財產進行市場估價拍賣,所賣得的錢全部歸還到吳美美手中,其中水庫拍賣一萬五千元,兩家商鋪拍賣到八萬,鎮西那片地拍賣到六萬,一共是十五萬五千塊。
歸還到吳美美手中,二十萬成了十五萬五千塊,損失四萬五不算,還遭受這麼大的打擊和傷害,如果當時這二十萬不被盜走,吳美美的麵館開成功了,也不至於被錢三那個癟腦袋打得人事不知,不是王根發守在床沿邊一直跟她說話,喚醒她,也許就沒有也許了,剩下來的孩子成了孤兒,被送進福利院,從此天各一方。
如果這二十萬不被盜走,麵館開成功了,即使房子被嚴淑君收走,她可以租別人的房子住著,等有錢了再買房子,至少她帶著孩子們享受著城裏良好的教育和醫療體係,等孩子們長大了,依然還是城裏戶口,再也不用為城裏戶口奔波操勞。有的人傾其一生,才獲得城裏戶口,他們至少少奮鬥二十年。
現在雖然獲得了十五萬五千塊,但她已經回到了鄉下,再也沒有那股雄心壯誌去城裏打拚了,機會錯過了就錯過了,現在如果真的回到城裏,他們麵臨的是無房住,一家六口吃喝,孩子讀書上學種種因素的困擾,想著這些,她再也沒有信心和力量往城裏鑽了。
吳浩宇被抓三日後,白塔派出所所長白守一找到吳美美,把吳浩宇的犯罪事實跟她說了,當她聽到吳浩宇挖坑做陷阱害她女兒小越欣時,頓時就不淡定了,氣得青筋暴露,情不自禁的罵道:
“這個沒良心的東西!我哪裏得罪他了?他結婚的時候,我大大方方的給他六萬彩禮,不然他懶惰成性,沒有錢誰願意嫁給他,好了,給他錢有了自己的安樂窩,卻把恩人忘了,居然偷我的錢,恩將仇報的東西,害得老子被錢三那個癟腦殼打得差點斷氣,沒有王根發在床邊一直呼喊,跟我聊天訴說往事,恐怕我就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