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爭吵×真相(1 / 3)

一句話,直戳內心。

先是園子說‘新一才是你的親弟弟’,此刻父親再次說出‘你對親弟弟都沒有這麼好’。

一天兩次同樣的話。

小蘭重新坐在沙發上,內心不斷比較著內心的側重,將新一與公生進行比較。

“喂,蘭,是不是發生什麼事情了?”

這一次小五郎才發現有些不對勁。

女兒出現的時間不對勁,女兒此刻的狀態不對勁,還有女兒此時的表情不對勁。

剛才因為知道公生在照顧蘭,作為父親很放心,也很欣慰,至少在未來的時間,走出父母的舒適圈,姐弟二人互相依偎,共同麵對風雨。

但是此刻提及‘公生’,毛利蘭的表情就像是有著一絲排斥。

“新一說,公生給凶手當律師,而後放跑了凶手,還說了很多新一的推理不合法的壞話。”

耳朵聽到的‘事實’。

小蘭所接受到的信息都是別人嘴裏說的,而不是親眼見到的事實。

就像是兩種答案積蓄腦海......

一個是新一嘴中的公生,另一個則是園子、小五郎、妃英理嘴中的公生。

但是作為姐姐,小蘭卻從未知曉自己弟弟真實的能力有多少,也從未知曉他究竟做過什麼事情。

“新一說,公生不正義,他放跑了犯人。”

依舊是新一說。

毛利小五郎這一次才察覺到那裏不對勁,用遙控器關閉吵鬧的電視,畢竟衝野洋子比起自家的女兒,比重是完全不同的。

該糊弄就糊弄,但是該認真就該認真。

“小蘭,首先我作為你的父親,也是作為公生的父親,我隻能告訴你,你的弟弟絕對不會是這麼不堪的人。”

注意到女兒的瞳孔,那份迷茫。

小五郎此刻才明白,原來不是單純的對於新一的信任與對於公生的懷疑,而是女兒的三觀已經被帶偏了。

隻有作為警視廳的警員,小五郎才會明白,‘正義’從來都是偽命題。

“首先,無論是凶手還是普通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權益,而不是因為單方麵的認為誰是凶手,就強迫他,剝奪他行使自己法律權益的機會。”

認真的與麵前女兒談心。

畢竟此刻小蘭,讓小五郎的擔心無限放大,因為再不阻止女兒,可能女兒真的會親手將自己的同胞弟弟害死。

社會意義上的害死。

“法律的公平就是人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權益,如果說因為被定義為凶手就失去權益,那麼法律也不夠公平,既然法律不夠公平就不存在威信。”

“而且你知道公生是頂著多大的壓力去維護他人的權益,那可是差一步被這個世界舍棄之人的權益,而守護這樣的人會被所有人唾棄......”

不同於女兒的擔憂,毛利小五郎從來不擔心自家的小子。

理由與妃英理相同,生而知之。

“你嘴中的不義,這就是你弟弟的行為,他是一個律師,他的選擇沒有對錯,他的堅持就是法律的公平。”

畢生獻給法律的公平。

而不是單純的糾結他人嘴中的‘正義’,還是虛榮且毫無意義的‘正義’。

小五郎無比痛恨這個詞彙。

所以當麵前女兒一直強調正義的時候,而且還是被他人嘴中的正義所幹預,就知道自己的女兒已經開始不對勁。

一旦接受別人的正義,女兒就會成為最為鋒利的匕首,懷揣‘別人’的‘正義’,斬殺被‘別人’定義為不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