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罪孽(2 / 2)

李萱的眼睛顫了顫,半晌,又恢複了平靜,“算了,人都沒了,回不回又有什麼意思呢。”說著站起神來抻了個懶腰,“我這性子,就行該無拘無束,四海為家才對。得了,謝謝你的紫薯膏,酒足飯飽,我也該去看看青翎了。”

李萱輕鬆地笑著,心裏卻愈發沉重起來。

她本是人界羲和國的郡主,父親李景林逝去的那年,寂蘿將她帶到樂虛,成為了掌門真傳弟子。

生在富貴人家,父親是備受尊崇的王爺,她自小便衣來張手、飯來張口,要什麼便有什麼。父親去世,唯一的保護傘倒了,就在所有人打算看她的笑話時,她卻因禍得福以凡人之軀入了仙門。

還是最有威望的仙門。

她是何其的幸運啊!人人都這麼說。

大抵真的是這樣。

宴伍道的心思都在君浮身上,故而對她並不算得上有多嚴格。樂虛眾仙也是平易近人,從未因她的凡人之姿而苛待於她。

她過得可以說是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起碼看起來是這樣。

也隻有這反複發作難以治愈的遺傳性心疾不停地提醒她,李萱,你沒有資格得到這些。

你早就該死了。

所有人都知道她來自羲和皇室,卻鮮少有人知道,她的身上有一半是上溪公孫氏的血。

公孫氏罪人的血。

若說公孫一族得到天譴是因為壞事做盡,那她該死一萬回了。

那些人起碼是為了族人,而她的外公公孫瑜,卻是為了他們一家血脈的延續。

公孫宗室分為六脈,而她這一脈,卻是從祖上便有遺傳心疾。

公孫瑜不忍後代受苦,故而四處尋方,以治心疾。終於,他在上古《洛書》上尋到了法子:若醫,需以百嬰之心伴至炎之獸血,輔龍須煉製,服七十年可斷根。

這世間沒有什麼比獙麒更加至炎的獸血了,待捕捉了獙麒,那一百個嬰兒亦備好了。

七十年,每日亦一百嬰兒,斷一人心疾便要二百五十五萬個嬰兒。

許是殺戮太重,公孫瑜剛剛開始,便被寂塵攪合了。

公孫瑜認罪伏法,可已經開始服藥的李萱母親,公孫伶卻因斷藥而遭到反噬,心疾加重,一度瀕死。以至於後來她嫁給李景林後,竟因心疾發作而早產。

李景林欲保大人,公孫伶卻抓著產婆的手求她保下李萱。

李景林癡情寂蘿多年,為了得到他的心,公孫伶花了不少的心思。好不容易兩情相悅,卻因為一個她而毀了。

李景林從未遷怒於她,隻是每每看她,眼中皆是對故人的思念。

如北之奕這般。

“李萱,我等不下去了。”李景林便是這般,飲了鴆酒去尋了她的母親。

在她及笄的那日。

原來,思念一個人,真的可以叫人拋下一切去死。

若當年死的是她便好了。

她常這麼想。

是以她不喜歡北之奕,便是因為他與她的父親一樣,總是透過她,在看另外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