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案件(1 / 1)

2011年5月25日上午10許,瀚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了被告人許明輝故意殺人一案,已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許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許明輝自稱生意投資失敗,欠下巨額欠款,遂產生報複社會泄憤的惡念。

於2010年5月25日15時許,攜帶提前購買的作案刀具,從瀚霖市創彙路南側公交站乘坐由東向西行駛的公交專線,當該車行駛至瀚霖市長白區彙陽路火車站附近時,被告人許明輝持刀對車上人員進行砍殺,並追至下車繼續砍殺乘客及路人,致8人死亡,9人受傷。

瀚霖市中級人名法院認為,被告人許明輝為報複社會

持刀砍殺公交車上乘客、過路群眾,致多人死亡和重傷,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許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上,為瀚霖市一早的頭條新聞。

秦川麵無表情地吃著早餐,收音機裏的聲音依舊在回顧那件引起全市轟動的“5.25公交車砍人案。”

可能是因為年代太久的關係,收音機裏的聲音不免有些刺耳,秦川卻是毫不在乎,依然樂此不疲地聽著,這個收音機之於他的意義比之本身更為重要,是掛在客廳牆上那張照片裏的男子留給他的。

照片裏的男子雙眼布滿血絲,眼睛下方掛著深深的眼袋,透出一抹被酒精洗滌過的淺藍色,中間參雜著條條皺紋,臉上掛著燦然的笑容。

秦川臨走前,忘了那照片一眼,然後關掉收音機,準備出門。

溫晴在玄關換好鞋,出門鎖上,往電梯方向走去,但她卻未在電梯口停下,而是走過電梯口,朝最裏麵那扇門走去。

她側耳未發現門裏麵有動靜,她停頓了一下,伸手按向右側門鈴,還未來得及按下去,門便開了。

門打開,倆人都一副驚訝的神情,溫晴的驚訝中更多的是尷尬,還是秦川先開口,“有事嗎?”

“嗯……”溫晴低頭,“沒什麼,怕你睡過頭。”溫晴說完便後悔了,什麼叫“怕你睡過頭。”就算是睡過頭,也管她什麼事情。

“那一起走吧!”

溫晴抬起頭來,說話人已經走到電梯口按電梯了。

電梯裏麵就像是四麵鏡子,經常有姑娘在乘坐電梯的期間畫上口紅和整理整理自己的妝容,不過,溫晴卻總是盡量避免自己去照鏡子。

因為她的工作便是透過他人的麵容,去尋找他人的痛苦,弱點和殺人動機,然後將那些人關進監獄,以得到所謂的心靈的救贖和洗滌。

她怕照鏡子從自己的容貌裏,看出自己的弱點,人們總是對自己的弱點,持有一種自欺欺人的態度。

今天不然,溫晴看見鏡子裏的自己,看起來是那樣的倉促和不自容,這點令她害怕,就像手裏的風箏,突然斷了線般。

車子開進警隊的院子,溫晴與秦川一同下車,便看見了宋誌誠,宋誌誠見溫晴從秦川車上下來,不禁露出曖昧的眼神,“什麼情況?你們昨晚……嘖嘖……老秦,你這也太不地道了吧!”

溫晴忙解釋道:“不是你想的那樣,我們隻是碰巧遇見了,碰巧而已。”

“呦呦,這著急的,小臉都紅了。”宋誌誠調侃道。

“你誤會了……”

“不解釋。”宋誌誠打斷溫晴,“不解釋,我懂,我懂”說著摟過秦川的肩膀,“你可以呀!”

秦川拿開宋誌誠的胳膊,淡淡地說了句,“開會了。”說完便往裏走去。

徒留一直“嘖嘖”不停的宋誌誠,和滿臉漲紅的溫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