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轉頭,朝著那個喊他的女子看去,濃妝豔抹加上似乎還沒有發育的身體,顯得那麼的怪異,就好像是十二歲那年,急不可耐偷畫了自己母親化妝品便以為長大的少女一般。
她叫劉亞男,林森,哦不,應該說是原來那個林森的女朋友,恩,對!也就是那個躺在隔壁黑老王懷裏的出軌女。
原本的林森喜歡的是清純類型的女孩,他認為相由心生,長得清純的女孩,她的心也一樣的清純。
所以他第一眼見到劉亞男的時候,就深深地被這個和他一樣膚色的女孩吸引了。
可後來他才知道,這個劉亞男出國的目的本來就是想找個國外有錢的金龜婿而已,而且是來者不拒,隻要有錢,能幫她留在美利堅就行了的地步。
原本的林森便是她的跳板,最終她借著這塊跳板跳到了黑老外的懷裏,天知道那天晚上,原本的林森看到那令人羞恥的一幕時,他的內心有多憤怒。
而她卻絲毫不愧疚,就那麼穿上了衣服,跟那個黑老外頭也不回地走了,並且再也沒有回來過。
原來的林森也因為這一幕而大受打擊,工作競爭不過黑人也就算了,連女朋友都被黑人搶走了,這令他感到生活的前景一片黑暗,最終選擇了自殺。
從某種角度來說,這個劉亞男是間接害死林森的凶手,不過這不是林森最在意的,他其實想說的是。。。。這世界竟然能小成這樣?都換城市了還能遇上。
瞥了一眼對麵抬起頭來正打量著劉亞男的梅根福克斯,林森心裏暗道:難道,小說中經常發生的打臉前女朋友的戲碼今天就要實現了?
想想梅根等一會兒就要假裝是他女朋友的樣子,林森突然覺得胸口有隻小鹿在亂撞,哎呀,想想還怪害羞的,嘿嘿~
“你好,劉亞男,沒想到會在這裏遇上你啊!”本來他是想打個招呼,可話剛出口,對麵劉亞男的臉色瞬間就變了,他後知後覺地回想起來,在原本的林森記憶裏,劉亞男很討厭別人叫她的華夏名,甚至是到了偏執的地步,有幾次林森喊了,還氣了半天。
現在都不是她男朋友了,顯然脾氣更大了。
“我說了,我叫莉莎!”眼中閃過了一絲恨意,劉亞男旋即露出一絲輕笑,忽然想起了什麼似的,從一旁拉過了一個健碩的金發男子,看身高與林森差不多,一臉的胡渣,實話實說,長得並不怎麼樣,可他的皮膚是白的。
所以眼神中帶著高傲。
白種人自認天生高人一等,可從他們身上發出的難聞體味和狐臭味其實遠比其他種族要來得重,林森聞不出這個男人有沒有體味和狐臭,因為撲鼻而來的是一股刺鼻的古龍香水味。
林森不自覺地皺了皺眉,劉亞男卻置若罔聞,親昵地兩手勾住那白人男子的胳膊,朝著林森道:“給你介紹一下,這是我的男朋友,格瑞斯!”
“嗨!”格瑞斯自以為帥氣地擺了擺手。
哎呦,這是從黑人換到了白人,完成了種族的一大跨步啊!林森腦子一抽,回了一句:“上次見麵我記得不是他啊!”
“。。。。。。”
“。。。。。。”劉亞男和格瑞斯的臉色同時僵住了,那笑意逐漸尷尬,猶如散發著怪味的奶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