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幾千塊身家的大老爺們兒,拿什麼付的一百多萬定金?
關鍵,也沒看出有負債。證明這錢也不是借的。
不是自己的錢,也不是借的錢,隻能說明這房子不是他自己買的。或者說,他是準備替別人買。
雖然有條款規定不準轉售,但法律這事兒太複雜了,鑽個空子並不難。
所以宋謙也是想通過在嶺城這邊試水,盡可能多發現問題,堵住漏洞。完善了之後再往全國其他城市去推,自己就不用擔心了。
總之這個高價買房低價出售的方法,隻要選對了房子,圈定了對象,肯定是能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住房問題,滿足剛性需求,從而進一步影響到整個房地產市場,降低房價。
事實上,隻金庭禦府五百多套房子出去,二手房市場已經開始有動作了。人家新房都這麼便宜,二手房憑什麼更貴?
幾個律師繼續賣力詢問。
“我們公司推出的低價房,主要麵向剛需群體,當然,也肯定是要有正當職業和穩定收入的。”
隨即,另一名律師又強調道:“如果你無法提供固定收入來源證明,不僅銀行不會貸款給你,我們也會考慮取消你的申購資格。”
“憑什麼?!我可是已經付了定金的!你們要是不賣房子給我,得還我雙倍定金!”大胡子叫囂起來。
他確實不算是法盲,畢竟在道上混,多多少少得知道砍人砍到什麼程度隻會構成輕微傷,最多來個治安拘留。
有些傻子如果不學法,上來就給人麵部來一拳,打落兩顆門牙這就構成輕傷,直接可以判刑了。
對於剛才說出的這番話,大胡子還是挺得意的。而且他想的很美好,若真成立,指不定一下子就發家致富了。
當然,六個日薪八千的律師在這兒,怎麼可能讓一個混混抓著這麼一條就讓公司損失一百多萬?
他們甚至不屑於反駁這句話,畢竟整個公告還有一個“最終解釋權歸建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有”。這句話何止是霸王條款,簡直就是霸王龍條款,足夠他們在字麵上做各種文章了。
更何況,從公平公正角度來看,申請人在沒有足夠能力支付房款的情況下購房,並不符合他們推出這一批低價房的初衷。若是可以這麼幹,那人人都去借錢買房就好。
對!這是個大漏洞!
借錢買房,然後還不出錢,被起訴到法院並敗訴,然後在執行過程中房子被查封,然後拍賣出售。
整個過程都由公權力介入,過戶毫無障礙。但損失的,卻實實在在是公司的利益。
至少是信譽。
鑒於這可能發生的重大紕漏,幾個律師更加不遺餘力的盤問起大胡子來。
而大胡子,從一開始的毫不在意,到後來被問得急了,也抓狂起來。要知道,他才拿了人家三千塊,根本沒想過要經受這麼多盤問,都快問到祖宗八代之前是幹啥的了。
終於,忍不住全盤抖漏了出來。
其實也沒什麼特殊信息,畢竟終極雇主是誰大胡子確實不知道,他也就把自己知道的事兒都說了。
然後關於那120萬定金,幾個律師商量了一下,決定還是暫扣。因為如果嚴格解釋起來,這家夥確實不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