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他這個案子,很讓那些人頭疼,他交待的極其有限,他隻承認兩個旗長家和一個局長家被他偷過。(在過去的老刑法中,累計盜竊金額達到一萬以上是判死刑的,對此龔國斌很清楚)審了三天,他們打得他吐了幾次血。後來他要求單獨見一下公安局長和書記,見過以後,那些人便不再打他了。

關在號裏時,有兩次他在地上滾來滾去,說內髒疼,說被那些人打壞了。有一次公安局長讓當時的法醫,也就是曆時金(前文提到審訊閆希軍的那位)進號裏給他看看,法醫一按他的身體,他就殺豬一樣的喊疼。他要求出去看病,公安局長以不安全為由堅決不答應。實際上那個公安局長還巴不得他早點死在監獄裏,這樣,自己丟槍的事情就無人知曉了。

龔國斌關在這號裏的第六天早上,天剛剛微微擦亮時,他又開始在地上打著滾大喊疼痛,並且嘴裏開始吐出血來。號裏人可憐他就開始踢門,大喊著要死人了,把值夜班的一名年輕看守引來了。那人是一個人過來的,通過望風孔看到他吐血的樣子,就把鐵門打開了,攙著他出去。

看守在回身鎖鐵門的當兒,粹不及防,被龔國斌一拳打在太陽穴上,小夥子“哼”了一聲後軟軟地癱在地上,昏迷過去。他手腳麻利地把看守的衣服脫下來穿在自己身上,號裏的那些囚犯們看得都呆住了。通過望風口他問那些人要不要出去?那些人竟沒有一個來得及反映。龔國斌把鐵門打開,扭頭就走。

一身警服穿戴整齊的龔國斌,低著頭匆匆從門鬥裏走出來。值班的武警背著槍站在崗亭上低頭望著他。當他走到院子中間時,突然加速向崗亭方向--大牆的轉角處跑去。那名武警還沒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龔國斌兩腳在牆角兩邊的牆壁上連續蹬踏,手搭在四米多高的大牆頂上,身子一躍,整個人就站在了武警眼前。不知是那名武警反映太遲鈍,還是龔國斌的手腳速度實在是太快了,緊接著,武警躺倒在地昏迷過去,那杆上了膛的槍已背在龔國斌的身上了,這名武警也沒來得及喊叫。

龔國斌把勾著頭、背靠著牆、半躺在地上的武警翻轉過來,對著那武警的後腦勺狠狠地一腳踢去,他這一腳令這名年輕人昏迷了一整天,也為他再次逃跑贏得了寶貴的時間。直到十幾分鍾以後,值班室的另一個看守揉著睡眼惺忪的眼睛來到號裏看情況時,才發現自己的同事衣服被剝掉,躺在地上“睡著了”。

龔國斌再次消失在公安局人的眼裏。因為他並沒有交待上次是怎麼逃跑的,那些人也摸不透他的行蹤,除了常規的路上設卡檢查,鄰近城市通知,居民家裏逐個盤查外,也沒什麼好方法。整個公安、武警部隊,甚至是政府機關的人都派出去協助搜索了。經過緊張的兩天兩夜,他們相信龔國斌早就跑掉了,搜查也就鬆懈下來。

其實龔國斌是在第三天的夜裏才離開旗裏的。從監獄裏跑出來後,當時他背著槍跑進了監獄東邊的一家羊圈裏。那家羊圈的一角堆著一車幹草,快有一房子高了。龔國斌就藏在這堆幹草的最底下、最裏麵靠近牆角的位置。那戶人家距離監獄一千多米,因為天剛一亮他就跑過來了,那一家人還在睡覺。恰好那家的狗前幾天被人偷走了,使得他從從容容地鑽進草堆裏。在白天的時候有兩名武警還經過這個地方,一個人說:“這裏會不會藏人啊?”另一個說;“扯淡吧,他傻呀?會藏在我們眼皮底下,不想活了?”

龔國斌的越獄,選擇了一個最佳時機,在清晨天剛有點亮時,看守和武警們處於最懈怠時期,值了一個晚上的班,這時他們的警惕性最低。很多人正在熟睡,即便發現他逃跑,開始組織追捕,這時的反映也比較慢。如果是深夜,一般情況下,看守進號裏察看,至少都在兩個以上人同時進來,他就很難瞬間製服他們了。如果是白天,相信他跑不了幾步就被亂槍掃射倒在地上了。緊挨著監獄的東麵,二十多米遠就是武警駐兵大院。

為何很多監獄建在遠離居民區的開闊之地?因為囚犯一逃跑,視野上開闊好搜尋,同時在射擊時避免傷及無辜。龔國斌動不動就大喊疼痛,實際上這是為他逃跑做準備,為越獄做鋪墊。如果他們真要是把他送到醫院看病,很可能在這個過程中他就跑掉了。(全國各地,有很多越獄的犯人,就是在看病的途中跑掉的)他這樣做,至少讓很多人相信他受了重傷,有生命的危險。那些審訊他的人至少相信他有傷的,因為他們打得他連續吐了三次血。搞了幾次,看守也相信他受傷了。那天早上,他在地上打著滾,口吐鮮血,我認為他是把自己舌頭咬破了,血積聚在口腔裏吐出來的。真要是受了內傷,他的動作怎麼會那麼迅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