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月初的一天,李明虎被提出去,回來以後手裏拿著一張紙。一個人蔫不拉幾地坐在門邊,垂著頭一言不發。我們把他手中的那張紙拿過來,一看是判決書,裏麵清清楚楚地寫著因盜竊罪判刑三年。這在盜竊罪裏似乎也算是量刑不高,很正常的判罰了。誰也沒在意,各自該幹什麼還幹著什麼。沒想到過了一會兒,李明虎兩手抹起眼淚來,頭向兩邊一扭一扭的,激動得臉上都紅了。劉黑子問:
“怎麼了?”
李明虎唏噓起來,一把鼻涕、一把淚地甩著,擦著。劉黑子罵道:
“真你媽的沒出息,才判三年就他媽這個逼樣,你這點逼事跟哈達比起來算個俅啊?”他這句話雖然使李明虎很快就止住了眼淚,但卻使哈達鬱悶起來。
哈達當時聽了劉黑子的話有些發愣,兩手抱著膝蓋坐在那裏,半低著頭,臉又有點發紅。(他這人好像一遇到情緒波動就臉紅)那天下午,他跟著打完飯,放在那裏沒動,整個一下午都悶坐著不講話,想必他一看到李明虎的判決下來就意識到自己的結局了吧?而且是更加清楚地理解了命運的安排。這些人應該都明白了哈達的心事,打撲克時叫了他一聲,他沒有反映,就誰也沒說什麼,隨他去了。實際上這種事也沒什麼好說的,說什麼都是廢話。倒是李明虎,到了晚上就完全恢複本性了,同我們湊到一起,邊打撲克邊吆喝起來。
李明虎在我出獄二年以後,又碰麵了。當時我去一家布置簡單的小飯館吃飯。叫了兩個菜,端盤子上來的是李明虎。原來他出獄不久後同一個朋友開了這個小飯店,他負責炒菜當廚師。他見到我倍感親切,我們聊了一會兒,他說他們生意不太好,已經堅持了幾個月,還打算再堅持下去看看,實在不行換個地方開。
吃完飯後我同他結賬,他堅決不收我的錢。從那以後我對他印象很好,倒不是因為我免費吃了他一頓飯,而是覺得這人能從汙泥裏出來,自食其力地走正道,值得人尊重。但是在號裏時他經常與朱老五討論偷盜技能,使我覺得他會一直偷下去的。後來的那兩年,他的小飯館換了三個地方,最後生意開始穩定起來。十幾年後聽說他開了一個中型大小的飯店,他已經不缺錢了,但是喜歡打麻將,喜歡賭博。
當時我在他的店裏吃飯時,李明虎同我講劉黑子和朱老五他們都在一個勞改隊裏服刑。劉黑子因為家裏有錢,在那裏混得很好,那些管教、隊長都挺照顧他的;朱老五判了五年,因為一直沒有家裏人管他,過得不太好。朱老五進勞改隊的前半年,他二哥剛從那裏出去,也是五年刑期,他的四哥也在那個勞改隊蹲過。
朱老五很早就沒了父母,五個兄弟,兩個姐姐,他最小。姐姐早就遠嫁他鄉,他的大哥、三哥都務農,家裏很窮,始終沒人管他。所以他以偷盜生活。那個時代,在我們那個地方,工作可不是隨便就能找到的。不像現在,再沒文化也能到工地裏找個零工幹。
一同在號裏生活過的人中,閆希軍、呂磊、朱老五、王喜才一直沒再遇見過,不知他們還幹不幹老本行了。楊國民有一次我倒碰見過,那是九五年左右,我在大街上攔拉磚的嘣嘣車(帶拖鬥的小拖拉機),打算給家裏拉一車紅磚用。攔下一看,那個灰頭土臉開車的人竟是笑嗬嗬的楊國民,當時我想再找另外人,但他對我挺熱情,正好他車上滿載著紅磚,就直接拉到我家裏了。
卸了磚我要給他錢,他卻死活不要(那時候一車磚頭賣22元),愣是把我塞進他兜裏的錢掏出來,放到我家窗台上。看他這麼有誠意,我說請他吃一頓飯敘敘舊在走,他說以後有的是機會,先忙著幹活,回頭在找我。不過後來再沒有看到他。當時我想起在號裏時曾威脅過他一次,說出來後碰到他要揍他,就感到有點臉紅。
那是他在勞動號時,有一次他給我們分菜湯,我排在最後一個,打完湯我問他還有沒有,有的話再給我一點。他說你算個俅啊?這一句話激怒了我,我大罵了他一句,他把手中鐵勺所盛的半勺湯通過望風孔突然揚到我臉上,等我也把手中湯潑出去回敬他時,他已躲在了門後。奈何不了他,氣得我恨恨地對他講:
“你等著,出去以後,早晚碰到你,好好揍你一頓。”
實際上,幾年過後,等我們再見麵時,這種心情早就沒有了。從監獄出來的那兩年,我想徹底忘掉經曆過的那些事和那些人,所以壓根就沒想同他們交朋友,但現在看來,出來的這些人未必都是壞人,倒是我這個原來的好人後來變成了“惡人”,至今我也這樣認為--現在的遵紀守法的“我”同最初進監獄時相比,道德上墮落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