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百戶與總旗(2 / 2)

其後,嘉靖朝和萬曆朝均對《問刑條例》進行了修訂,至盧颺所在的這個年代,《大明律》和《問刑條例》已經非常成熟了。

但律法是一回事,執行又是一回事,在封建時代,朕即法律的大環境下,律法便隻能用來約束百姓了,而且是普通百姓。

而且此刻一個非常現實例子就擺在盧颺麵前。

《大明律》規定: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

不過這錦衣衛肯定是不受《大明律》管轄的了,所以在聽了盧颺說這《大明律》不錯的時候,兩人便笑的有些猥瑣。

不過兩人很快便不再糾結這個問題,待將屋裏東西都搜羅一遍,覺得沒什麼危險,也就說明了來意。

原來是問那十四顆韃子人頭的事。

盧颺這才心中稍定,但又不知道他們之前有沒有問過宋雲霄,而那宋雲霄又是怎麼對他們說的,若是兩下對照不同,自己會不會害了老宋。

不過事到關頭,盧颺還是選擇相信老宋的人品,老宋一個知州,應該不會貪墨這十四顆人頭的功勞。

話再說回來,若是老宋貪了,那這錦衣衛便不會再找自己了。

猶豫一刹那的功夫,盧颺當下便決定還是實話實說了。

兩人一左一右在書桌前坐了,小旗負責問,那個年輕百戶則執筆負責記錄,這讓盧颺越來越覺得這個百戶應該來頭不小,應是哪個公侯伯爵家的公子,承蔭的百戶。

雖然這種問話方式,讓盧颺覺得自己似是犯人一般,但形勢比人強,碰上了錦衣衛,這樣的問話方式應該也算是優待了。

盧颺沒有任何隱瞞,原原本本、一五一十的將殺了十四個韃子的事情經過說了,待說道用蘑菇給那十二個韃子下毒的時候,兩人明顯對視了一眼,那個年輕百戶似是點了一下頭。

盧颺將兩人的反應看在心裏,這兩人當是掌握了一定的證據才來找自己了解真實情況的,心中便也了然了。

待盧颺講完,看兩人的神態倒也是滿意,等盧颺在那口供上畫押之後,兩人便準備離開了。

“你很不錯,一個人便殺了十四個韃子,比那些酒囊飯袋強,可惜我爹不讓我去邊塞,要不我也能殺幾個韃子。”

那個年輕百戶臨走時,有些欽佩的對盧颺說,看表情,不似作偽。

不過欽佩歸欽佩,那個年輕百戶依舊順手便把將盧颺的火銃給牽走了。

“這個太危險,容易誤傷人,我便先替你保管了。”

盧颺心裏一句MMP,嘴上卻也不好說什麼,隻能想著過幾日去延慶賣馬的時候,順便再買一杆。

不過在兩人出門的時候,盧颺還是忍不住問了一句。

“敢問兄台,你爹是誰?”

那個年輕百戶明顯一愣,隨後看了看那個中年小旗,見對方沒有反對,便也回首拱了拱手。

“家父姓駱,諱思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