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在不是情況不一樣嘛,淘寶店的事兒他還沒想好怎麼跟大佬說,暴露肯定是不能暴露,該怎麼圓這個謊,他得好好想想。

“大哥的後事都是部隊幫著辦的,嫂子和兩個孩子這段時間肯定也麻煩人家照顧了。我是這麼想的,咱們這兒也沒什麼好東西,不如挖些新鮮的野菜,再拿上自家的雞蛋,好好謝謝人家。這兩天你就別去地裏幹活了,咱們好好準備準備。”

挖野菜可比去地裏幹活有‘錢途’,再者,他也跟著大佬好好認認本地的野菜,大佬繼承了身體的記憶,他卻是沒有的。

淘寶店也該補充些貨源了,隻四斤馬莧齒怎麼夠,他如果是顧客,看見這麼簡陋的店麵,也不敢下單。

一邊是能兌換糧食的工分,一邊是送禮需要用的野菜。

楊盼盼肯定更樂意選擇前者,隻是輕重緩急她還是能分清的。

“那成,走吧。”

她今天多挖些,把送禮需要的野菜都挖出來,明天不就能去掙工分兒了嘛。

程溪看了看外麵的日頭,正是最曬的時候,但一點兒都不影響他們挖野菜,隻是不能把小娃娃一個人留家裏,也沒人可以托付,隻能給小家夥戴上草帽,抱著一塊去。

他還從今天買的布上剪了塊布條,給虎子做了個大頭娃娃,讓小家夥拿著玩,免得來打擾大人挖野菜。

九塊九一斤的馬莧齒,一天若是能挖上個幾十斤,放到淘寶上就能賣幾百塊,這可是無本的買賣。

程溪想的很好,但是跟著大佬到了山上才發現,山雖然高,可馬莧齒不多,地上長得多是尋常的野草,可就是普普通通人都不能吃的野草,山上靠下的部分也基本上快要被薅禿了。

程溪跟著大佬,一直沿小路爬到半山腰,進了林子,植被才漸漸茂密起來,還發現了一大片的馬莧齒。

山下的被薅禿了,半山腰上卻有這麼多,肯定不能是因為村裏人懶,懶得多爬幾步山,隻能是……山有猛獸,他記得大佬在書裏頭好像曾經打到過野豬,應該就是在這林子裏吧。

“楊同誌,山上有猛獸,所以村裏人基本上不到林子裏來,你看咱們是不是……”

“什麼猛獸,老虎,狼?”楊盼盼真誠發問,末世的變異老虎肉發酸,變異狼肉更是有一股騷臭味兒,根本不能吃,也不知道這裏的如何,是不是像豬肉一樣美味。

“老虎和狼沒有,山上殺傷力比較大的猛獸是野豬,要不咱們還是回去吧?”

程溪不是對大佬沒信心,就算帶著他這麼一個拖後腿的,他也相信大佬麵對幾頭野豬也能不落下風,畢竟他會爬樹,爬到樹上去就幹擾不到大佬大殺四方了。

這不是還帶了個小不點嘛,他沒有帶著孩子爬樹的本領,大佬應當也沒有帶著孩子戰鬥的經驗。

野豬啊,楊盼盼咽了咽口水,腦海中自動浮現出早上的紅燒肉和中午的醬肉包,對地上的馬莧齒就有些看不上眼了。

“你們先回去吧,回去做晚飯等我回來,我多挖點兒野菜,要是聽見野豬的動靜,我就立刻往外跑,出了林子就安全了。”

她決定了,要多挖些野菜,往林子深處走,運氣好,能碰到頭野豬,運氣不好,應該也有山雞、兔子一類的小可愛。

楊盼盼打量著便宜丈夫和小娃娃,這倆人還是趁早回家,待在這兒,隻會影響她砍野豬的速度。

程溪深知大佬的凶殘程度,立刻答應下來,如果普通人遇到野豬,就算是一口氣跑到林子外麵去,那也並不安全,野豬急了眼,難道還管林裏林外,但是大佬碰到野豬,不用到林子外麵,在林子裏就已經幹脆利落的解決掉了。

但看大佬雙眼放光,一副要搞事情的模樣,程溪還是囑咐道:“野豬並不好吃,野豬肉有一股騷臭味,而且野生動物身上攜帶各種寄生蟲、細菌,人吃了容易生病,楊同誌隻管挖野菜,家裏有足夠多的肉,用不著這山上的。”

不能吃野生動物,已經成為後世大多數人的一種原則了,像程溪這種惜命愛命之人,就更是不可能不遵守。

但是對現在這個年月裏的人來說,肉是奢侈品,有肉吃的時候根本不管是野生還是家養了,但打獵的本事不是誰都有的。

大佬在書裏最早就是靠打獵維持生計,可既然他來了,又有淘寶在,打獵還是算了吧,挖野菜賣錢買肉它不香嗎。

這樣嗎?

楊盼盼皺著眉頭,在末世根本沒有‘野生動物’的概念,能不能吃隻看口感。

山上這些可愛的小東西不能吃,這讓楊盼盼有一種失去了一座肉山的悲痛感。

“那魚呢?山下河裏的魚能吃嗎?”

如果連河裏的小可愛都不能吃,那她豈不是一下子就失去了開小灶的食物來源。

要知道她的飯量差不多相當於三個程溪,要是不收斂點,她怕把富裕的家給吃垮了。

“那沒關係,水裏的魚是可以吃的。”

按照規定,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的範圍,野生魚的營養價值更高、口感更好,而且……售價也更高昂,甚至已經到了有市無價的程度,畢竟人工養殖常見,但野生魚就難尋了。

也就是說,除了賣野菜,他也可以賣野生魚。

這下雙眼放光的換成了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