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難得回家一次,這剛要躺床上睡覺,手下人就打來了電話,說什麼自己妹夫的一個什麼親戚,因為在招待所鬧事給抓了。
因為淩局長有言在先,幾個警察也沒有太追究什麼,合計著去醫院給馬騰上點藥,批評教育一番就把人給打發掉完事。
可是誰曾想,兼管政法工作的楊縣長打電話來了,要求嚴肅處理借酒滋事的馬騰。
一邊是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一邊是副縣長兼政法委書記,幾個小警察那是誰都得罪不起的,一合計還是讓張局自己解決吧。
問題推倒了張政身上,向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張局長,也是挺為難的,這就給淩正道打去了電話。反正楊奕程就在縣局坐著呢,就讓他倆自己掰扯吧。
楊縣長幹的這事確實有些扯淡了,本來都回家了,也不知道怎麼想的,竟又特意跑到縣局問這事。
說好聽點就是盡職盡責,原則性很強,難聽點就是故意找茬,借著酒勁找淩正道的麻煩。
顯然楊奕程這般做法並不是明智之舉,首先他和淩正道沒有直接利益衝突,人家是市委指派來的,不客氣點就算了還故意找事,這也就是淩正道好脾氣,換個人回頭肯定整他。
淩正道是什麼人,就是有很多少看不明白,淩局長在大多數人眼裏向來行事高調,給人一種你不惹他,他就惹你的派頭。
就因為這樣,淩正道也是不經意地就會樹敵,俗說話就是特別能拉仇恨……
淩正道還真沒有想到,楊奕程會在這事上較真。其實這事他大可以不管,可是一想到王純潔那無助的模樣,他又覺得不能不管。
還是那句話,淩正道終究是心疼女人的,見不得女人傷心受委屈,同時也特別愛管一些破閑事。
騎著那破電動車到了縣局,一進門,淩正道就迎上正在等自己的張政。
“小淩你啥時候多一親戚,我怎麼不知道。”見了妹夫,張政就迫不及待地問了這麼一句。
“什麼親戚,我跟那個馬騰不沾親的。”
“不是親戚呀,那就好辦了,就由著他楊奕程來吧。你現在別搭理他,回頭找機會再整他也不遲。”
張政這番話說的挺交心,明顯是向著自家妹夫說的。
“我知道楊縣長今兒喝多了,不和他見識就是。”淩正道點了點頭,卻不忘又問:“他到底什麼意思,打算把人怎麼處理?”
“這事不好說,可大可小嘛,不過聽楊奕程那意思是,少說也要把那個馬騰判個一兩年……”
“什麼,就這事還能判一兩年?”淩正道有些驚訝地打斷了張政的話。
“你以為你,往小了說是擾亂治安環境,大了說襲擊領導,判一兩年都是輕的。那小子也倒黴,楊奕程盯上這事了,要求今晚就定性。”
司法程序就是這樣的,先是警方審訊對嫌疑人罪行定性,而後移交檢察立案訴訟,最後法院判決。
這一套流程中,首先警方的罪行定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基本上這個定性,也決定了法院的最終判決。
為什麼說民不與官鬥,就僅憑這一點就說明了直接問題。法律雖然是嚴謹的,不過從法律中找問題還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比如說你用彈弓打個鳥,如果不追究你屁事都沒有,可是一追究就麻煩大了,首先你這個彈弓就屬於違法,鳥是國家保護動物,剩下的就是坐牢了。
當官的惹不起就惹不起在這個地方,就是要整你,也整的頭頭是道依法辦事,你覺得冤枉,人家一指條條款款,你就算上訪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