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8章 商討協議書(2 / 2)

當然讓電視台連續三天滾動播放道歉聲明,這也不切實際。淩正道也沒有指望電視台真能這麼做,這隻是討價還價的一個標準。

如果不事先把條件提的這麼高,這一番討價還價回來,豈不是又是一句順嘴一說我錯了?

淩正道敢提這麼高的條件,難道就不怕得罪領導嗎?他還真就不怕,先不說有周影這個堅實後盾,就單從法律觀點來說,這件事也沒有錯。

這就好比是甲乙兩個人,甲出於某種目的陷害乙,到處散布乙的各種謠言以及隱私,讓乙的身心受到嚴重損害。

這時候如果乙無法承受甲的惡意名譽侵犯,結果自殺身亡了,你說甲的責任大不大?這不僅要給予經濟賠償,還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東嶺電視台現在就是這個甲,而五位受害學生就是乙。法律規定根本名譽侵犯的影響大小,給予相應的處罰決定。

如今東嶺省電視台,對於五位受害學生的名譽侵犯影響力度那是非常大的,大到自己觸犯了刑事責任!

誰規定的你電視台犯法,法律就管不了你了?

正是因為這些,淩正道不怕得罪任何人。當然還是那句話,敢這麼幹的,除了淩正道也沒有誰了!

要知道即便是他占了理,到最後他這個縣城小幹部,恐怕也不會好過的。為了五個微不足道的窮學生,明智的人是不會幹這種事的。

可是對於淩正道來說,即便是自己不要這個副處級的官了,他也要把這件事做下去。

第一點,自然是出於良知對五位受害學生討回一個公道。而第二點,就是因為類似的事情一直都發生在淩正道自己身上,當初林薇薇不就是這樣被人侵犯了名譽權的嗎?

再次麵對類似的事情,雖然淩正道無法再為林薇薇討回一個公道,但是他相信如果有在天之靈的話,亡妻林薇薇會對自己今天所做的事情而感到欣慰的。

對於曾秘書長來說,這份商討協議書根本就沒有商量的餘地,政府和電視台是不會為了幾個學生的所謂名譽權,去做這樣的事情的。

商討協議書上還有第三條,那就是對名譽侵犯的經濟補償,每位受害學生賠償五十萬。

這樣的名譽侵犯賠償,看起來也是有些高了,但是對淩正道來說,五十萬一點兒也不高!你都快逼的人自殺了,賠五十萬多嗎?一點也不多!

淩正道的商討協議書,雖然處處都帶著獅子大張口的味道,可是有一點卻很特殊,那就是整份商討協議書上,都沒有他自己的名字。

這也就是說,他沒有打算為自己維護什麼權益,為的隻是五個受害學生。

曾秘書長看完商討協議書的內容,忍不住又抬頭看了一眼淩正道,心想這是哪來的一個二竿子,真以為有周大小姐撐腰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淩正道這麼有底氣,的確是有撐腰的依靠,不過為他撐腰的不是周影,而且國家的法律!

這樣的想法,可不是一個在官場上行走已如的人,應該有的想法。

法律的確是不容置疑的,可是很多時候,法律隻是權力的工具,淩正道不是不懂這個道理。但是這一次他是鐵了心,要用法律觸碰權力!

“柏書記你也看一下吧,我覺得這商討協議書的商討意義不大。”

曾秘書長說這句話的時候,是看著淩正道說的,他這是在告訴淩正道,你的這樣要求是絕對不可能被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