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政治不正確(2 / 2)

“我……那當然不行了,我這個人對壞人過敏。”

“雙標狗給老子爬!”

隨著記者會的召開,紐約新規引發了全網的討論,許多媒體也專門請了一些專家,公開討論這條新規。

久違的克裏斯汀,也就是曾經跟托尼瘋狂一夜的那位美女記者,也被邀請去做節目。

“我覺得保護傘的新規很好,新紐約是未來城市的模版,自然要與其它城市區別開來。”

“那你的意思是說,人們犯了錯後,就沒有悔改的權力了?就要被一棒子打死?”

一個老黑評論員,耿著脖子叫囂著,這貨叫西拜奧(能猜出是什麼嗎?)是個媒體大嘴巴,經常在電視上跟別人互懟,有時候講得很有理,有時就是胡攪蠻纏,是個人見人憎的貨色。

克裏斯汀也是伶牙俐齒,當然不會示弱。

“我說你不要偷換概念好不好?新規並不是說你犯了罪,就永遠不許進新紐約了,它是有暫時性驅逐與永久驅逐兩種的。如果你酒駕闖紅燈,最多讓你離開一個月,但如果你酒駕闖紅燈又撞死了人,估計這輩子都別想回新紐約了。”

“我不知道你怎麼想的,但如果我知道身邊的鄰居居然是個開車撞死過人的犯人,那我恐怕以後出門都要躲著他點,免得他哪天又喝多了,再把我給撞死!”

西拜奧一聽就火了。

“車禍撞死人自然要去坐牢,既然已經坐牢了,那憑什麼還不讓進城?保護傘有權力限製國民的自由嗎?”

克裏斯汀嗬嗬了一聲。

“我到覺得,保護傘的新規才是最大限度的保護國民的自由,更準確一點,應該是生命的自由。難道我們要犧牲廣大守法公民的權力,去遷就那些犯罪人員?真要是那樣做了,才是對大多數人自由的褻瀆!”

“至於你說保護傘有沒有這個權力,不好意思,最少在十年期限到頭前,人家就是有這個權力。現在整個新紐約都算是保護傘的私產,所有進入新紐約的人,相當於到了保護傘的私人領地,自然要聽人家的,誰要是不服氣,隻有等十年到期之後再去投訴了。”

西拜奧說不過對方,立刻開啟胡攪蠻纏模式。

“紐約的全體國民的紐約,不是保護傘的紐約,我們有權力到任何地方去,不論我們曾經做過什麼,哪怕殺人放火強幹搶劫,隻要我們還是漂亮國的國民,就不能限製我們,這是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力!”

“發克的權力,憲法還賦予我們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呢,這你怎麼不說?”

“發克油,不讓我們進,我們就去遊行,看保護傘能怎麼辦?”

“嗬嗬,人家會怕你們遊行?去遊吧,我看看你們怎麼用棒球棍打爛人家的紮古。”

“發克油!!”

“發克油吐!!!”

兩位嘉賓直接在直播中對罵了起來,這家電視台也很壞,一般來說,這已經算是直播事故了,結果節目負責人不僅沒有中止直播,反而還給了兩人許多特寫,於是乎廣大的吃瓜群眾們,就看到了這兩位平時在電視上光鮮靚麗的嘉賓,口吐芬芳,唾沫橫飛的一幕。

這最直接的結果就是,節目的收視率節節攀升,直接碾壓了同時間段的其它節目,一枝獨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