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故意謀殺(1 / 1)

聽見許長卿的話,沈明月不由氣急開口反問道:“我把事情做的太絕?!”

“當初我步步退讓,什麼都不要,隻要肚子裏的孩子,可你呢,一聽沈婉清得了白血病就派人將我帶到醫院,把我們的孩子硬生生從肚子裏扯出來……”

沈明月越說越激動,不由兩行清淚滑落。

見狀,季長安生怕沈明月情緒太過激動對之後法庭審訊不利,便走出來,將許長卿推開:“許長卿,你趕緊滾,別待在這裏礙眼!”

令人沒想到的是許長卿居然被推的老遠,如果不是身後的秘書幫忙扶著,說不定,許長卿會一屁股坐在地上。

長達五個小時的法庭審訊。

法院最終判決沈明月因為精神狀況的原因,之前所有簽署的合約文件都不作數。

也就是說沈明月拿回之前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與此同時,季長安呈現了另外一份材料。

這份材料包括各種照片視頻,甚至於一些極其珍貴的錄音也包含裏麵。

根據這些證據,法官判定許長卿屬於婚內出軌,屬於過錯一方。

雖然在華國法律中,並沒有淨身出戶這一說,但是作為被傷害的一方可以多分的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這些對於季長安來說並不困難,作為律師,他的本領就是讓這一點點的利益無限放大,放大,再放大。

於是,一場判決下來沈明月搖身一變成為許氏企業最大的股東,占據了整整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與此同時,股東會上的股東們也早早得到消息,全都倒戈。

從那之後,許長卿將手中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全都拋掉,仿佛人間蒸發一樣,消失不見了。

至於沈婉清剛從派出所出來,還沒走回家。

就在她麵前停下來一輛警車。

“你們想幹什麼?”

沈明月有些後怕的說道。

聞言,那些警察上來就直接用手銬將沈婉清銬住。

“沈小姐,請跟我們走一趟。”

未知的恐懼才是最可怕的。

沈婉清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情才會被警察抓起來。

難道說許長卿潛逃了?!

一想到之前法院派人將別墅封了。

沈婉清的心中就變得無比忐忑。

“警察,你們不要抓我,你們去抓許長卿,我什麼都不知道,公司不歸我管的。”

來到警局,從車上下來。

沈婉清便看見季長安一臉笑容的望著她。

“季長安,你又想做什麼?”

聞言,季長安微微一笑:“我隻是作為原告律師來配合警察審訊的,畢竟,和醫生聯合欺騙,殺掉一個尚在肚子裏的孩子,這罪名……可是不小。”

原本,沈婉清一直不承認,但是耐不住和她一起聯合的醫生,剛被抓過來就全盤托出。

之後季長安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讓沈婉清作為主犯判下長達十年的牢獄之災。

世間所有的一切隨著法官的那一錘頭,都塵埃落定。

人生的齒輪也慢慢的重新齧合,步入正軌。

機場。

“費羅德,謝謝你”

沈明月由衷的說道。

如果沒有費羅德,她不會好的那麼快。

之後的事情也是費羅德和季長安在幫忙。

“沒關係,我們大家都是朋友,不過,明月我有一句話想要單獨和長安說可以嗎?”

聞言,沈明月勾唇一笑。

“當然可以!”

說著便轉過身走到另外一邊。

在看見沈明月離開後,費羅德看著季長安,擔憂的問道:“那件事情你準備一輩子都不告訴明月嗎?”

聞言,季長安轉過身望著沈明月的背影。

“他所做的這一切就是希望明月可以重新開始一段嶄新的生活,如果這個時候告訴她,明月一定會發了瘋去找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