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現場寫歌(1 / 2)

“好。”

林鵬飛點了點頭。

雖然林鵬飛不怎麼精通作詞作曲,但也是能看得懂歌詞好壞的。

林鵬飛接過紙條,打開一看。

“我們都是大學生,是新一代的大學生,

我們陽光,我們有朝氣,我們是清晨的太陽,

追求夢想,追求理想,追求我們的自由……”

“這都是什麼啊!”

林鵬飛看完,直搖頭。

不能說這歌詞寫得多爛,但絕對不會出彩,怎麼唱都是一首很平淡的歌曲,基本上沒有什麼傳唱性。

尤其是這首歌根本就不適合一個樂隊幾個人一起唱。

林鵬飛已經了解了,林佳佳她們組建的這個樂隊,林佳佳、張熙也、趙曉雪她們都是主唱,所以必須有一首可以讓她們輪著唱的歌曲才行。

這首歌曲不但要好聽、傳唱性強,還必須要可以三個人輪著唱、一起唱的歌曲。

在林鵬飛的腦海裏倒是有幾首這樣不錯的歌曲。

“這歌詞不行!”

林鵬飛搖搖頭說道,順手把這紙條還給張熙也。

“我倒是有一首歌曲不錯,可以成為你們樂隊首唱歌曲。”

林鵬飛想了下,繼續說道。

“什麼歌曲?”

一聽林鵬飛說有適合她們唱的歌曲,趙曉雪她們立即緊張地看著林鵬飛問題。

對於林大叔的創作能力,趙曉雪她們還是抱著很大的希望的,畢竟他給林佳佳寫過兩首非常經典的歌曲。

就那兩首經典歌曲,林佳佳都還沒有出道,就已經非常有名氣了,甚至都有好幾家音樂公司找林佳佳,想要買下這兩首歌曲的版權,聽說出價都好幾百萬。

也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林佳佳沒有賣掉這個版權。

“這首歌名叫做《戀人未滿》,你們有紙筆嗎,我把詞曲給你們寫出來,你們可以開始練起來,等練好了,可以去錄音棚裏直接錄音了。”

林鵬飛說道。

雖然打算收購一家音樂公司,但也沒有那麼快,可能要兩三個月的時間,才能收購到一家合適的音樂公司,可林佳佳這個樂隊想要近期成立,想要在音樂學校的中秋晚會上亮相,肯定是等不及了,畢竟中秋也就隻有一個月不到的時間了。

“我有紙筆!”

林佳佳從自己的小包包裏拿出一支鋼筆和一本小本子遞給林鵬飛。

林鵬飛接過紙筆,稍微回憶一下,刷刷地在小本子上寫。

“好了!”

林鵬飛把筆一收,微笑地說道。

自己這腦子越來越好了,記在腦子裏的歌詞就像是電腦裏的文件,想要調取出來,就調取出來了。

說起了《戀人未滿》,林鵬飛也想起了昨天晚上上網搜的內容,沒有任何一條關於這首歌曲的信息,也就是說這世界上沒有《戀人未滿》這首歌曲,跟《白狐》、《走天涯》一樣,都可以算是林鵬飛的原創歌曲。

昨天晚上,林鵬飛就登入帝國音樂版權中心網,把這首《戀人未滿》的歌詞、歌曲給輸入進去。

帝國音樂版權中心網,幾乎囊括著世界上所有已有的歌曲,在網站上也有查詢、比對功能,能夠接受上傳曲譜,進行相關比對。

按照帝國的法律規定,當某首歌與已有版權歌曲相似度為百分之十以上,可認定為借鑒,需要對已有版權歌曲支付版權費;如果要是相似度超過百分之三十,則可認定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