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見R先生是7年前,那時我們還在學校。高二,分班考試過後便與他分在了一班。我們都還不太熟悉,交集也不多,但第一眼就覺得這個男生和別人不太一樣。後來,事實證明女生的第六感是真的很準,我自以為的無所畏懼開始變得小心翼翼起來。
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總想著靠近他,拉進你們之間的距離。或許你當時隻是認為你們“誌同道合”,卻不知道他已經成為你規則裏的那個特例。
對R先生,是直到高三,才發現自己越來越在意他,在意他的一舉一動,喜怒哀樂。意識到自己喜歡R,是因為聽說他談戀愛,追到了他喜歡了很久的那個女孩很久。雖然想再確定一下,但最終還是抑製住了這一刻帶些苦澀的好奇心。或許,從這一刻,我們就注定了不能在彼此的人生扮演主角。
我的這份心思便被狠狠壓著心底,直到畢業也沒露出絲毫“破綻”。喜歡一個人就是連拍畢業照的時候,都希望能與他站得很近,就算他在看著別人,可你眼裏全是他,就以足夠了。緣分的神不曾聽到我們的祈禱,讓人們總是不停地錯過一次又一次。連畢業照也未曾遂了我的願。
畢業典禮那天,學校組織高三畢業生給十年後的自己寫一封信,來來回回改了幾次,最終將自己對他的那份心思寫了進去,十年後,那也是一份關於R,關於青春的回憶。那時,和我一樣的人很多,大家都把自己對未來的憧憬和期望,無論是對生活、愛情還是工作,都寫在那封十年之約裏。那時的我們,應該也是期待這十年後能收到這封信吧,現在的我,依然也期待收到信的那一天。
與R聯係密切是在各自上了大學之後,我都忘了當時是誰先聯係誰的,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我高三時壓著心裏的悸動又拉了出來。我與R,一個在南方,一個在北方,好像是大二的時候又開始聯係了,他不知我的心思,那時的他也隻當我是個老同學,可以說說話的朋友吧。當時竟有種“他那我當哥們,我卻想他當對象”的負罪感。聯係雖然多了,卻也沒見上一麵,有時放寒暑假回家,說班裏要約著聚一聚,我也沒能聚上,大概是我不愛看他以外的消息,大學四年裏,高中的聚會,一次也沒去到。既遺憾也難過,好久不見的人,總會想見一見。
來北方上大學,性格比以前開朗許多,膽子也大了很多。大二時,突然想將告訴R
我喜歡你,從在室友那借來了更多的勇氣,想著試一試,也許還能成功呢,就通過QQ文字發了出去,那時我還不怎麼用微信,總覺得不習慣。送達之後,尤如麵臨大敵一樣,和室友們設想了各種可能和應對措施,結果出師未捷。尷尬地很默契,我們都沒在頻繁的找對方聊天,嘮嗑,即使偶而會說上兩句,也會很快不了了之。
大三時,大家都準備著考研,我在糾結考不考研那段時間裏,與R又有了聯係,聊到考研,我又賊心不死了,還想和R在同一個學校,以方便“再續前緣”。當時,還不明白感情的規則,以為缺的是時間,還天真的認為相處的時間長了,也許他就能發現我的好。後來,才明白,有些人,從第一眼就能知道他永遠都不會屬於你,往後的掙紮不過徒勞而已。
因為考研,我們之間聯係更多了,我埋好的東西再一次被拉出來。或許是太喜歡了,這一次,我隱藏了自己的心思,就怕疏遠距離,隻是每天習慣發句早安,晚安,然後期待著他的回複。後來有幾次發現他總在我睡著以後發消息,為了多說一兩句,便下意識晚睡,還告訴他是夜貓子習慣晚睡。畢竟,我不能說,我其實在等你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