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如此(1 / 3)

其實人生中有些事情也就那樣,你想或者不想又能改變什麼呢?所以想通後,簡涵便走向臥室方向。

打算去好好的洗個澡,然後回去好好睡個覺。然後一覺醒來把這些該忘的都忘掉,太陽升起,又是新的一天。

正要轉身去洗手間,沒想到,手機忽然響了一下。上麵顯示,王宇哲發來了一條微信消息。 上麵簡簡單單的說了一句:記得把配樂統一存在通用u盤裏麵。簡涵剛好看完了一遍後正要放下,沒想到一秒鍾後上麵顯示王宇哲已經把消息給撤回去了。簡涵一臉茫然的看著手機,這個人怎麼回事?

五秒鍾後它又重新發來發過來了一條:起來記得整理一下配樂。

簡涵快速回複:“我現在就做!”

那邊的王宇哲快速敲打著鍵盤:“還不睡?”

王宇哲抬頭看了看掛表,上麵的秒針還在不停的轉動著,上麵顯示,此時已經是淩晨4點35分。

簡涵發了一個笑臉,並附上一句話:“放心,明晚不會給學校丟人的。”便放下了手機。

那邊的人卻對著電腦發了神,終究,她對自己還是那樣客氣,這一點倒是一點都沒有變,還是和一年前一模一樣,這一年她竟然是一點變化都沒有,不是說處久了人心都會變的、都會慢慢打開的嗎?終究是一年太短,還是他太冷,才導致了現在這個結果。它具有,那麼不近人情嗎?難道在他的眼中她就是這麼一個,隻看中個人利益的人,是嗎?可是明明他已經在那麼努力的放下身段,難道是還不夠是嗎?

她到底還要怎麼樣她才能發現他的好,他對她的不一樣。

隻是他什麼都想到了,卻忘了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有些人,一旦認定一個人,那就是一輩子的事,除了他,其他人都會變成將就。簡涵是這樣的人,王宇哲亦是。

至於為什麼喜歡?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可能就連他們自己也說不清楚。因為,愛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隻是,為什麼明明喜歡一個人,明明隻是一瞬間的事情,可是要放下,要忘記,竟然要這麼久還難以放下?要想放下一個人竟然這麼難!已經用了這麼多的時間,已經在強迫自己不去想他,想慢慢的讓他走出自己的生活。原本嘴上說著已經放下的人,當他再次出現在你身邊,僅僅是需要一句話,便可以輕易地打碎你這麼多年的偽裝,最後輸得一塌糊塗。

怪,就怪你遇到了一個不該遇見的人。

……

那邊的簡涵快速洗了澡後,就出來開始開工。她這個人從來都不喜歡有任何的拖欠,隻要是想起來要做的事情,就必須要馬上就做,這麼多年了,這已經成為了一種習慣。

她把所有的u盤都拷貝完後,簡涵早已經精疲力盡,打開手機看了看時間,上麵顯示已經是5點50多分。

朝霞漸向這邊擴散,頭頂的天色也被那柔和的紅色映得淡了,淡了。天也亮了些。天邊的繽紛卻被一層燦爛的金黃所點綴,從原來朝霞最紅最濃處亮起,有幾處特被亮,短短一刻間,竟將原來的主色紅與藍擠到了一邊。遠處的天,一絲絲,一抹抹,一片片,一層層,全是金黃的雲霞,稀稀疏疏布滿了半壁蔚藍——不,還是灰藍色的天空。淩晨五點半——

頭上的天是湛藍湛藍的,那藍深得象異常平靜的大海,波瀾不起。漸遠的天色漸淡,再遠便是幾抹朝霞,把那一片天空映得發紅,微帶一點暗色的黃。這種色彩,仿佛是作畫時不小心打翻了顏料在藍色宣紙上,再用妙筆隨意揮灑幾下,渾然一體,任憑哪位大師也畫不出這樣的圖畫。雲霞中似有重重疊疊的天宮露出簷角亭台,又似是哪位仙女走過時飄落的七彩霓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