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定定的看著程天吉,過了很久才回答:“我叫史密斯。”
程天吉也知道這個名字未必是真的。
來這裏的人,很少會用自己的真名。
程天吉也用了自己的化名:“我是詹姆,他叫——”
“沈陸。”沈陸並沒有隱瞞自己的身份:“我來找人的。”
崇明眼神劇烈的跳動了一下。
也是,沈陸現在都被人認出來了,用假名字也沒什麼意思了。
程天吉說道:“今天看來是沒什麼結果了,我們要不要換個地方,喝一杯?我請客!”
崇明猶豫了下,點了點頭。
沈陸也點點頭。
打了這麼一架,顯然是沒什麼消息可打聽了。
三個人離開的時候,果不其然,一樓的人,紛紛退讓,沒人敢阻攔。
那個白人男子,簡直太他麼的可怕!
誰敢阻攔?
沒看到那麼多人都癱了嗎?
每一個人碎的都是同一個位置!
媽呀,這輩子都別想站起來走路了!
而且,戰敗方承擔這裏的一切損失。
這也是規矩!
因此,崇明他們三個人大搖大擺走出去的時候,並沒有人阻攔他們。
這個世界就是如此,弱肉強食。
適者生存,優勝劣汰。
離開了交易中心,三個人轉身就去了娛樂場所。
這裏的娛樂場所也叫一個發達。
沒有你想不到,隻有你花不起的錢。
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不過,他們三個沒什麼心情玩,於是找了個安靜的地方喝酒。
沈陸從坐下開始就開始喝酒,一杯接一杯,程天吉攔都攔不住。
崇明眼神動了動,想出手阻攔,可是又硬生生的停住了。
他現在是史密斯,不是崇明。
“史密斯先生,是來買情報的還是賣情報的?”程天吉替沈陸開口問道:“你認識那種消息特別靈通的人嗎?我們想買消息。”
崇明眼神閃了閃,帶著美瞳的眼球,似乎遮住了他的殺氣和邪祟。
“想買什麼消息?”崇明嗓音帶著一點點的不自然。
“找一個人。”程天吉回答。
“誰?”崇明的心,忽然就劇烈的跳動了起來。
“我最重要的人。”沈陸喝完最後一杯,聲音裏帶著意思蒼涼:“我的愛人,我的伴侶,我未來一生都要托付的人。”
崇明覺得他的心,都要跳出胸口了,跳的越來越快!
程天吉畢竟是殺手出身,崇明眼角一個小小的動作,都沒能逃過他的觀察。
程天吉馬上問道:“史密斯先生看來知道?”
崇明馬上恢複正常,回答說道:“沈先生的戀情,似乎並不是什麼秘密。”
崇明咳嗽一聲,繼續說道:“所以,我大概猜到你要找什麼人了。不過,你為什麼一定要執著於找到他呢?或許他該回來的時候,就回來了呢?”
程天吉轉頭看著沈陸。
沈陸平靜的回答:“因為,我希望在他最無助的時候,我可以陪著他。我想要的,不僅僅是在他最輝煌的時候,與他錦上添花。而是在他最無助的時候,跟他並肩一起麵對。小七說的對,隻有共同經曆過風雨的感情,才能經得起歲月的洗禮。我知道,現在是他最最需要我的時候,所以,我想陪著他。而不是讓他一個人獨自舔舐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