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整夜無眠(1 / 2)

王江華、王春蘭兩人也勸慰賀成樂,讓他先安心靜養,公司的事情從長計議。賀成樂心有不甘,說:“我說了,我已經等不起了,沒時間耗著了。江華,哪天我突然死了,你該怎麼辦呢?”

王江華眼淚汪汪,說:“老賀,別擔心,船到橋頭自然直,我們總會有辦法度過這個難關的。我有信心,你也要對自己充滿信心。”

王春蘭接著說:“是啊,姑父,您昨天比前天好,今天比昨天好,說明您的病情已經穩定了。姑父,吉人自有天相,您一定要好好的。”

賀成樂的心情慢慢平靜下來。他盯著王春蘭,說:“等春節後上班,你就跟我去公司,我要帶你快速熟悉公司的業務,行不行?”

王春蘭見賀成樂繞來繞去還是回到這個話題上,真的不知道怎麼回答。她不敢相信,自己能夠管理一家公司。她說:“姑父,我是一個教師,從來沒有經商經曆,您也不想我將您一輩子的心血葬送在我的無知上。希望您能理解。”

賀成樂心事重重,讓王江華給公司的法律顧問打電話,請律師來醫院一趟。

律師到醫院的時候,已經黃昏了。賀成樂站在病房的陽台上,一抹夕陽直刷刷地撲到他的身上,讓他感覺自己還活著。在餘暉的籠罩下,湘江溫婉細膩,仙山峰秀麗挺拔。賀成樂的視線,延綿悠長,他想留住這美好,留住這寧靜。可是,生命已經不允許他再拖延下去,是時候做最後的決定了!

賀成樂支開王江華和王春蘭,讓律師記錄遺囑:

一、我死後,我的公司由市資產評估公司依法評估後,委托拍賣公司向社會公開拍賣。

二、由王江華全權負責組建樂華抗癌基金會,將公司拍賣所得全部款項注入基金會,並全權負責基金會的管理和運行。

三、王江華繼承獨棟別墅,其餘四套房產贈與王春蘭。

四、銀行存款及現金,王江華繼承一半,其餘一半贈與王春蘭。

五、王春蘭要善待王江華,盡到贍養義務,養老送終。

律師記錄完賀成樂的遺囑,遞給賀成樂確認,簽了字,按了手印,賀成樂長籲一口氣,說:“這樣我就放心了。到時候還要麻煩律師在我死後,將這份遺囑落實到位。並且,你要盡到保密的責任。”

律師表示尊重賀成樂本人的意願,一定會按照遺囑的內容將條款落實到位,並盡保密義務。律師不解地問:“賀總,您的侄兒跟在您身邊多年,做生意也是一把好手,為什麼不將公司交給他?怎麼還要將拍賣所得全部注入抗癌基金會?”

賀成樂幹咳了幾聲,說:“我那個侄兒無德無品,不合適擁有大量的財富。至於為什麼成立樂華抗癌基金會,你也看到了,這些癌症病人,有幾個不是忍受疾病的折磨,有幾個不是掏空了幾十年的積蓄?錢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不值得留戀,多幫助那些需要的人,就是用在了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