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斯第一眼看到餘飛揚的時候,就被他吸引住了。
對於維特爾斯巴赫家族來說,她的出身是卑微不受歡迎的,因為她是家裏的傭人生下的。
雖然,她的父親雷爾蒙並不這麼想,他很愛她,她知道,也為此感激他。
但在外人眼中,她卻是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千金,身份尊貴,有著一張漂亮的臉孔和火辣的身材,令不少男人趨之若蟻。
其中追求她的,也不缺乏亞洲的留學生。
在遇到餘飛揚之前,她並不認為自己會喜歡甚至愛上亞洲人,隔著一個國度實在遙遠,加上外來留學的亞洲人,風評確實不算好。
但餘飛揚不同,在她為了天使之淚去北城接近她同父異母的姐姐黎若時,她第一眼看到餘飛揚,就覺得自己要戀愛了。
比餘飛揚優秀英俊的美男子,她也見過不少,但她從來沒有那樣的感覺。
甚至,她也不知道,餘飛揚有什麼地方,值得她飛蛾撲火,令她那樣的著迷。
從一開始的怦然心動,他的風趣幽默,玩世不恭,那股痞帥的的氣息,都深深地吸引人。
可相處久了,她也知道,餘飛揚沒有她想的那麼美好。
他花心,流連花叢,喜歡招蜂惹蝶,有過數不清的女朋友,他身邊的女人就有如過江之鯽。
甚至他並沒有愛她。
用他的話來說,他隻是覺得她長相還符合他的胃口,跟她相處起來很輕鬆很開心。她又正好喜歡他,才會跟她在一起。
甚至還跟她說,他不會對她負責,讓她別愛上他,他沒有結婚的打算,等她想分手的時候就直接說,好聚好散。
但感情是個很奇妙的東西,一開始,貝斯也沒有想過要跟餘飛揚結婚,在一起一輩子。
可以說是跟他的想法不謀而合,隻是享受著跟彼此在一起的開心時光。
可貝斯她預料錯誤了,她跟他時,她才18歲。
一輩子,結婚,這些對她來說都還是很遙遠的事。
她享受跟餘飛揚在一起時的時光,喜歡他的一舉一動,所以也不覺得餘飛揚那些話有什麼不對。
但24歲的她,思維想法早跟十八九歲時,背道而馳,相差甚遠。
相戀六年,大多時候,他們各居一地。
站在海洋的兩邊,隔著岸,遙遙相望,隻能在電話中聯絡彼此的感情。
盡管一到寒暑假,她都會飛往北城跟他相聚,讓他陪伴她度過了四年的五個暑假,四個寒假。
他一有空也會常常到E國來看她。
可漸漸的,貝斯覺得還是不夠,她想一直跟他待在一起,也就是,結婚。
大學畢業的時候,貝斯想過要去北城工作,這樣她能更多跟餘飛揚在一起的時間,但餘飛揚卻頗為不讚同,也從未表達過想要她到北城工作的意思。
到最後,貝斯這想法也就不疾而終,她還是留在了E國,進入了E國聞名的時裝公司。
繼續跟餘飛揚保持著分居兩地,小別勝新婚的狀態。
但跨越國度的戀愛,就如同精致的玻璃水晶,不堪一擊。
在一起的時間長了,矛盾也多了。
無數次的爭吵複合,差不多耗光了兩人的熱情,和耐性。
最後的一次爭吵,現在貝斯回想起來,覺得很可笑。
那天,她撞見了他跟一個女生在一起,很曖昧,到後來她才知道,那是他家裏人給他介紹的對象,想要讓他結婚。
是的,餘飛揚從來沒有把她介紹過給他的家人,甚至沒有帶她回過他的家,那態度不用說,貝斯也明白,他從來有想過要跟她結婚。
而盡管餘飛揚見那女孩,是跟那女孩坦言,他沒想結婚。
但因為這個事,她們矛盾再一次爆發。
現在回想起來,貝斯也還記得當時餘飛揚吼她的那句: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愛拈花惹草,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我要是個正人君子,我TM當時也不會上了你,讓你黏上我。貝斯,我一早就跟你說過,我不會結婚,不會娶你,你要是想嫁人,覺得跟我在一起累了,就分手吧,別再回來了。
六七年感情,就這麼不堪一擊。
那一次,她沒再挽留,應了他的話。
收拾東西,就離開了她姐姐黎若的家裏,飛回了E國,斷掉了跟他所有的聯係。
這是貝斯第一次這麼幹脆決絕。
或者,她當年確實應該聽信黎的話,不妄想太多。
多年後再想起,那個她愛過的亞洲男人,剩餘的也都是美好的回憶,讓她懷念的青春初戀。
而不是讓彼此遍體鱗傷,支離破碎。
她回家後,她現在的媽媽黎淩薇很快就發現了她的不對勁,問她是不是又跟餘飛揚吵架了。
她跟餘飛揚的戀愛,從一開始就不被人看好。
黎淩薇跟黎若都提醒過她,不要陷太深。
黎淩薇雖然不是她的親生母親,甚至是在四年前才跟雷爾蒙領了證辦了婚禮。
但貝斯很喜歡這個媽媽,也很敬重她。
知道黎淩薇是在關心她,貝斯強撐著笑容說:“媽,我跟他分手了。”
見黎淩薇臉色都變了,貝斯說:“這次是真的分手,我想通不跟他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