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明月樓失火(2 / 2)

新入庵的小尼姑不明白她到底在沉吟什麼,便問一旁的老尼姑,“妙空在說的是什麼?”

老尼姑解釋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在夢中,一切皆隻是念頭形成的‘相’,可說是‘名字相’,不是實物,稱之為“無”;但是不能說沒有這個夢,也不能說沒有一切相,稱之為“有”,也就是‘相有體無’。心的念頭和心不是一個也不是兩個,就叫做“不一不二”,也是:“色(相)即是空(心),空即是色“。

‘一切唯心造應作如是觀’——我們的生活的空間就是和”夢“一樣的,是心的顯現。這意思是要觀苦,觀無常,觀無我。一切的觀法中,最最重要的觀就是觀無常,刹那刹那變;觀苦,生老病死;觀無我,自己作不了主,你想不老,它偏要老,你想別生病,它偏要生病,要好好觀,這就是苦、無常,無我,再加個“涅盤寂靜”,就叫四法印。什麼叫法印?像個印章那樣。佛法的印章,苦、無常、無我,就是三個原則。所以這四句偈就是叫我們好好觀苦,觀無常,觀無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好複雜。”那小尼姑撓頭,迷茫的眼神看著老尼姑。

這時又走來一位姑子來論道。“記得當年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目睹啟明星悟道成佛時,曾發出過這樣一聲感歎:

奇哉!奇哉!奇哉!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隻因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

釋迦牟尼的這一聲感歎,言下之意是說人人都有成佛的可能,他自己因為沒有妄想執著,所以他證明得了,成佛了。

據說釋迦牟尼在悟道成佛時,證得的是“十二因緣法”,這十二因緣由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共十二個環節組成,一環扣一環,構成一個完整的理論係統,用以解釋人生事象。若想要免除老死,就應免生,如此反推,斷絕一切“無明”,就能通達《心經》裏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諸法空相境地。

按照因緣所生法,在諸法空相的境地裏,並沒有一個“我”的存在。凡人因為執著於有我,在智慧裏摻雜了種種妄想、分別、執著,因而不能證得。換句話說,必須把“我”破掉,才能得到真正的如來智慧。

佛法認為眾生流轉六道輪回之苦皆由“十二因緣法”中的“無明”而起,也就是糊塗、愚昧、不通曉真理、對宇宙人生的真相不了解等等,沒有所謂的正知正見,卻有無數顛倒夢想,錯把虛妄的當作了真實。也就是說,種種顛倒夢想皆因“無明”而起。”

在佛教裏,“無明”是貪、嗔、癡、慢、疑的總稱,認為種種欲念都是違背宇宙法則真諦的,不是正知正見,均被視為顛倒夢想,故如夢、幻、泡、影、露、電,不真實,易破滅,易粉碎,易變易,快且短暫,不可能恒常不變。

我們由此可知,《金剛經》最後的四句偈,本來是講智慧層麵的。簡而言之,《金剛經》最後的四句偈,本來講的是人的內心的狀態,一定程度上,偈中的“有為”,是指人的種種欲念的起伏變化,如夢、幻、泡、影、露、電一樣變化無常;而與“有為”對應的“無為”,一定程度上是指“無我”的狀態,即《金剛經》裏說的“如如不動”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