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喝酒(1 / 2)

“咱們進山的目的是什麼?”

自然是獵殺野獸,但要是引來一群野獸過來,頭兒你一個人殺的過來?

他肯定是沒用的,不被吃了就不錯了。

想起在雲祥寺被人血吸引過來的野獸群,陳方就有點頭皮發麻,十幾個人殺都殺不過來,最後隻能逃跑。

“另一個你就沒感覺到奇怪,待了這麼久,你發現有野獸過來嗎?”

陳方搖頭,這也是他另一個感到疑惑的地方,不是說野獸對血敏感嗎?

怎麼殺兔子,剝皮,處理,烤兔子,一條龍服務過去了,怎麼說都有小半個時辰了吧,野獸怎麼還沒個影子?

這與之前說的不符啊。

難道山裏的野獸肥的很,看不上兩人?

李宏福吃完兔肉,隨手將骨頭一扔,說道:“這些野獸對人血特別敏感,但對同類的反而沒有那麼敏感。”

說完,他笑了笑,“也許是同類吃多了吧,膩了。”

陳方沒有認同,哪有吃多了膩了的說法,難道野獸還挑食?

也許吧。

不是有一句話: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不過對人血特別敏感,對同類不敏感這點,陳方總覺的有點不對勁,有一種莫名的針對性。

離開前,李宏福用刀刨土將火堆掩埋了。

陳方心裏給他點了一個讚。

頭兒還是很會做事的,這點連他都沒想到。

……

“左邊左邊,快咬到你的屁股了,快殺了它!”

陳方鼓足力氣將眼前的一隻野獸左腿砍掉,轉身給身後襲來的那隻所謂咬屁股了的野獸嚐試了一下顱身分離,這才戳死被砍了左腿的野獸,解決了它的痛苦。

做完這一切,他已經精疲力盡,但還是抬頭狠狠瞪了一眼坐在樹杈上的李宏福,那個笑眯眯喝著小酒的混蛋。

今天已經是兩人進入山林的第三天。

從第二天開始,陳方就被李宏福要求每天擊殺至少二十頭野獸,五天後再增加十頭至三十頭,而他做的最多就是將野獸吸引來,然後就坐在樹杈上喝著小酒看熱鬧。

除非陳方真的遇上生命危險,否則他絕不會出手相救。

“小子感覺怎麼樣?”

李宏福笑嗬嗬道,一口一口小酒喝著,優哉遊哉。

“呼呼……”

陳方沒搭理他,一屁股坐在一頭死去野獸的肚皮上劇烈喘息著。

還別說,經過兩天多時間的訓練,他清晰感受到自己的身體素質在快速提升,最明顯的就是體力,如今跟著李宏福狂奔一刻鍾,大氣還是喘,但是很快就可以平複下來,再沒有那種要命的感覺。

其次,靈魂與這具身體的契合度更高了,掌控能力明顯提高,從一開始的有些僵硬,到現在麵對撲咬過來的野獸也能夠快速的閃開或者一刀將其砍死。

很快,呼吸平緩,他默默起身將身下這頭野獸的皮剝下來,哪些是好皮哪些是不太好的以及剝皮的方法李宏福都已經交給他,而這身皮毛一看就是好東西,能賣不少價錢,他自然不能放過。

這哪是什麼皮毛,簡直就是白花花的銀子,李宏福說了這一張皮幾兩銀子打底,兩天時間他就已經剝了十幾張這樣的好皮,差一點的沒要,用李宏福的話說,簡直就是浪費時間,浪費生命,眾所周知,時間就是生命,有那時間還不如多弄幾張好皮。

陳方覺的很對,他也是這麼幹的。

可惜賺錢的同時,他還要忍受被剝削的痛苦,六 四分,李宏福那混蛋占了大頭。

看那混蛋,此刻整張臉都快笑成菊花了吧。

陳方不需要抬頭都可以想象的出。

這小日子美滋滋啊,李宏福對自己當初做出帶上陳方這小子的決定表示很讚,而陳方也沒辜負他的厚望,十分努力的為自己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