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好像有什麼問題還沒有弄清楚。看來李莎是真的回來了,但是她沒有來找我,她找的是肖濛,然後,肖濛決定離開。
以肖濛的性格,她不甘心過一種平淡的生活,我能理解。她想去非洲追求她的理想,這我也能理解。
她接觸香港的那家媒體肯定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她可能一直在猶豫,而真正下定決心,應該是今天,見到李莎之後的事情。我在想,會不會是李莎跟她說了些什麼,使得肖濛最後在走與留之間做出了最後的抉擇。
我不是說我有多了不起,肖濛一定不會離開我,我也一直有肖濛離開我的心理準備,但是,這麼突然,一定是有原因的。我也記得肖濛曾經說過,如果李莎活著回來,她還可以和李莎較量一下。肖濛是個驕傲的公主,她不可能和別人分享同一份感情的,但同樣,她也不會隨便就認輸。我真的覺得,這裏麵肯定還有別的原因。
可是,我現在沒有見到李莎,我也無法去求證我的猜想。
肖濛要和我去露營,重溫我們的第一次。那一次,是我短短的人生中,最美的旅行。有的東西有過一次,今生不再,即便人還是那個人,時過境遷,那種感覺抓不回來就是抓不回來。
我覺得心裏一陣一陣的悸動,就像當初李莎在我麵前離開的時候那樣。不,又完全不一樣。李莎走的時候,我心裏的痛是很尖利的,像是有刀子在紮一樣,而現在,那種痛並不明顯,鈍鈍的,卻像有把破舊的鋸子在來回的,慢慢的鋸著,又痛又癢,難過到快要瘋狂。
可是,看起來,我們又都是那樣的平靜。
這一次,她不是去參加培訓,不是出差,不是去三天三個月,也許是三年,也許,是永遠。沒有誰說分手,卻不知道以後。這種感覺,除了漫無邊際的荒蕪,我實在無法形容。
我最後幹了一件有違我的職業道德的事情,我撬開了一家戶外用品專賣店的店門。撬門這種事在我們小隊裏最專業的是王靖,其次就是我了。似乎幹這種活兒,比我們拿槍讓我們覺得更上道一些。也許,這才是最能發揮我們潛力的活兒也不一定呢。我偷出了一定裏麵最貴的帳篷,還有睡墊,以及很多的戶外裝備。當然是偷的,我絕對不可能裝逼的留下錢在裏邊。
肖濛把她的愛麗舍兩廂停在馬路對麵,看著我抱著順出來的東西動作敏捷的跑了過來,在她後備箱裏裝好,還有的扔在了後座上。等我回到座位的時候,笑著對我說:“我覺得你做警察真是委屈了,說真的,我原來以為你最適合賣盜版,現在看來我錯了。”
我歎了口氣,說:“我也是這麼想的。要是早一點發現自己有這個天份的話,我真的可能不做警察了,至少,幹這個活比我現在幹的活安全,高效,自由得多。盜竊嘛,可大可小,出來後又可以重操舊業,生活成本很低。”
肖濛笑著發動了汽車,除了在河邊的時候她的眼睛裏一度漲滿淚水之外,肖濛一直是笑著的。肖濛淺笑著的樣子最漂亮,配上她時尚的外形,靈動的眼睛,完全就是個尤物。
肖濛、李莎、雪冰魂,這三個我見過的最美的女人,我一直覺得雪冰魂像個精靈,李莎像個迷夢,肖濛則是最有煙火氣息的。其實我並不喜歡那種不食人間煙火,高高在上遠離塵世的美,那種美,再怎麼極致,也讓我覺得很遠。雪冰魂最打動我的時候是她臉紅的時候,而李莎最打動我的時候,是她在廚房裏洗碗的時候,至於肖濛,我覺得她幾乎無時不刻都讓我心動。她的美,也是最生活化,最真實的。
肖濛知道自己很美,也從來不掩飾這種美,她在別人麵前是很驕傲的。我相信所有的男人都會承認,她的驕傲來得理所當然。她現在依然驕傲的微笑著,微笑著,但是那個微笑讓我越來越呼吸困難。
我不知道以後會怎樣了,但我希望這一個夜晚,我能在她懷裏死去。我不要混吃等死了,這一刻,我徹底放棄了我的人生理想。
平靜,波濤洶湧的水流上麵,依然是鏡子一樣的平靜。
紮營的地點,肖濛說越遠越好,所以她把車開向了郊區。開向通往我的家鄉的那條高速公路,如果她一直把車開到我家,我一點也不會介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