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啦!
戴振宇將辦公桌上一疊件,朝著秦小江狠狠地扔了過去。
“這個合同上明明就有天賜的身份信息!”
“你沒有仔細核查,就匆忙跟對方簽訂了出售版權協議!”
“這些工作,難道不是你應該事先做好的嗎?”
“你居然還有臉說我簽了字?”
“我每天簽字的件那麼多,難道每一個細節都需要仔細看嗎?”
戴振宇大聲質問著秦小江。
的確,他作為公司的高管,經常會在各種件上簽字。
所以,他基本上都不會特別仔細地看件的內容。
沒想到正是因為這一小小的疏忽,讓他錯失了一個價值不菲的大ip。
雖然他們公司隻是售賣了《鬥破》10年的全版權。
但是,若是購買版權的公司,在這10年之內,將《鬥破》的影視、動漫、遊戲等產品做出來。
而且,又十分成功的話。
那麼,等10年之後,他們收回了版權,再開發《鬥破》的影視、動漫、遊戲等產品,就已經失去了先機。
“我……我確實沒有仔細地看這個合同!”
“我也沒有想到,這本書居然是一個小孩子寫出來的!”
秦小江知道自己的確有錯。
戴振宇剛剛扔過來的正是天賜在飛龍網發布《鬥破》的時候,提交的簽約合同。
雖然當時簽約的時候,天賜提交的是電子版合同。
不過,飛龍網將電子版合同打印成紙質合同,留檔備案。
這份合同上,就有天賜的身份證影印件。
如果他仔細核查一下這份合同,即便他當時不知道天賜是誰,也會知道天賜是一個五歲的小孩。
一個五歲小孩能寫出這麼火的小說,肯定會引起他的特別關注,肯定會查一下天賜的情況。
這樣的話,他也不會輕易就將《鬥破》的版權給出售了。
以天賜如今的熱度,以及《鬥破》的熱度,《鬥破》這個ip潛在的商業價值,絕對遠遠不止300萬。
以他保守估計,這個ip潛在的商業價值,至少上億。
300萬賣了10年的全版權,簡直就是血虧啊!
可是,現在說什麼都已經晚了!
如今,《鬥破》的10年版權已經賣出去,他們公司已經沒有權利再開發《鬥破》這個大ip了。
隻有等10年的期限到了,他們公司將版權收回來,才能夠開發《鬥破》。
可是,在這10年裏,人家恐怕早就賺的盆滿缽滿了。
“你知不知道,跟你買《鬥破》版權的公司,是誰開的嗎?”
戴振宇冷冷地問道。
“好像是叫塗心悅!”
秦小江想了想說道。
“那個塗心悅隻是公司的法人,並不是公司的股東!”
戴振宇瞪了秦小江一眼。
“不對啊!”
“我調查過她公司的背景,塗心悅就是她公司的股東!”
秦小江一臉的疑惑。
雖然天賜與他們公司簽約合同,他沒有仔細看。
但是,塗心悅過來跟他商談《鬥破》版權出售的時候,他調查了塗心悅的公司背景。
“她公司的股東已經變更了!”
戴振宇歎了一口氣說道。
“已經變更了?”
“變更成誰了?”
秦小江一陣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