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有微微有些凸出的兩隻大眼睛瞅著雲初,多少有些不怒自威的意思。
“等你成了司法參軍之後再來置喙老子的事情。”
雲初搖頭道:“沒有指責校尉的意思,此時天氣炎熱,屍體腐敗極快,加上城中人多,人吃馬嚼的很容易引發瘟疫,校尉不得不防。”
“這麼說,你通曉醫術?”
雲初點頭道:“比起軍中那幾個郎中,高明的可不是一星半點。”
丁大有擺擺手,示意雲初離開,看得出來他今天的心情一點都不好,也對,不論是誰,把朝夕相處,同床共枕的眾多床伴給殺了,心情都不會怎麼好的。
雲初來找丁大有的目的就在於避免上戰場!
盡管何遠山他們已經承諾不用雲初上戰場,然而,在危急時刻,他說了不算。
因為何遠山並不是龜茲城裏的最高軍事長官,他的話不算數,隻要丁大有願意,一句話的事情,雲初就要成為軍隊中的一員,站在最前麵舉著長矛迎戰突厥騎兵。
參加這樣的戰鬥對於雲初來說毫無意義,就算能活下來,斬殺再多的敵人,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價值。
可是呢,既然已經把自己當成了唐人,那就要做一些符合這個身份的事情。
他年紀小,跟大唐的郎中相比,雲初治療外傷的手段更加高明,因為他會各種包紮,會進行簡單的外傷縫合,知道一些人體構造,知曉清潔的環境才是防止感染的重中之重。
知道這些就足夠了,再加上他還知曉一些土方金瘡藥的製作,比如,用豬油、鬆香、麵粉、乳香、沒藥,這些在西域就能找的到的材料製造簡單的金瘡藥。
這已經非常非常的高級了,大唐折衝府裏的軍醫一般使用草木灰跟石灰來充當金瘡藥的主要材料。
酒精這東西雖然很好,然而,隻要雲初把這東西弄出來,以現在的環境來看,他會死的比豬還要淒慘……死後都會被大卸八塊煎炒烹炸的那種死法。
下等人就不配擁有好東西,如果擁有,也一定是屬於皇族以及勳貴們的,如果反對,肥豬的下場,就是想擁有好東西的下等人的下場。
老神仙孫思邈老人家之所以會被稱之為藥聖,這跟他老人家允許天底下的所有藥家可以用他的名字來命名自家發明的藥方有很大的關係。
不信,你去仔細研讀老人家一生的功績,然後就會發現,他老人家傳說活了好幾百歲的傳聞是有一定道理的,不活這麼久,就沒有辦法給後人留下那麼多的寶貴財富。
孫神仙的藥方沒人敢剝奪,雲初的藥方……程咬金家的狗都會朝他汪汪叫著討要。
等級森嚴,這是雲初在看過無數文書,以及無數判例之後總結出來的答案。
個人的能力在大唐無關緊要,宗族的能力才是大唐社會最看重的能力。
雲初再一次出現在城牆上的時候,何遠山依舊坐在一個破爛的草棚子底下,死死地瞅著城外越來越多的突厥人,雲初以為的趁著對方立足未穩突襲對方的場麵沒有出現。大家都很守規矩,一方等著人多了之後就攻城,一方等著敵人來攻城。
中規中矩的沒有半點亮點可言。
隨著城外的騎著馬,騎著駱駝,乘坐勒勒車,或者步行而來的突厥人越來越多,龜茲城裏終於有了一些戰爭的氛圍。
雲初準備招募一些人手來組建傷兵營,為此,他刻意去了白羊部。
結果,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說,白羊部的人都是戰士,哪怕是女人也不會在敵人到來的時候躲起來。
看的出來,羯斯噶很想在這一場戰爭中好好表現一下,用來穩固他在族人心中的地位。
塞來瑪很想問娜哈這個孩子怎麼樣了,卻被羯斯噶給打斷了,他很相信雲初的能力,認為他一定會保護好娜哈的,卻不放心雲初對塞來瑪的情感,總覺得這個已經變成唐人的塞人少年,會把塞來瑪從他身邊奪走。
“照顧好塞來瑪,如果她出了什麼不好的事情,我會殺了伱。”
雲初的聲音低沉而冷酷。
“放心吧,我是猛士,一定會保護好塞來瑪的,不用你多操心。”
雲初點點頭就走了,這是一件很沒有辦法的事情,遊牧的胡人們都不怎麼喜歡雲初描述的活計。
倒是那些在城裏以跳舞為生,或者以賣身為生的胡姬們願意積極地參加進雲初的隊伍。
所以,雲初,就把傷兵營建立在了老羊皮的家裏。
他還征用了整座龜茲城裏能找到的所有藥物,麻布,棉布,以及各色香料,準備在治療傷兵的過程中大顯一次身手。
因為,隻有手藝活,才是大唐王朝上層人物允許底層百姓發光發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