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興德並不是江城人,以前,他來到江城打工,在碼頭做事,後來,跟著一個采砂船的老板幫忙打下手,這個采砂船的老板五十多歲,膝下無子,當時嶽興德隻有十五六歲,跟著采砂船老板做了將近十年,老板早已經將嶽興德當成了自己的兒子。
後來發,采砂船老板出車禍死亡,臨死之前將嶽興德叫到了自己的麵前,將自己名下的采砂船給了嶽興德,後來,嶽興德因此發跡,十年前,案子發生的時候,嶽興德已經有四十多歲了。
馮肆覺得嶽興德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好色,第二,有錢,第三,認識胡兵。周正軍皺眉說道:“僅憑這三個線索,恐怕無法確認嶽興德就是凶手。”
在這個案子中對華文的錯判,讓周正軍心裏也有些害怕,要是再搞錯那就不好了。馮肆知道周正軍的意思,查看了一遍資料,說道:“大家再看看,能不能再找出幾條關於嶽興德的可疑線索。”
豪豬在電腦上查了一遍,說道:“十年來,江城的采砂行業一直都賺錢,而且,嶽興德離開的時候正是江城大搞擴建的時候,需要河沙的量可不小,按理,他不該在這個時候離開。”
吳傳雄說道:“當時,案發的時候,嶽興德的撈沙船並不在他平時采砂的地方。”
劉柔說道:“而且,當時給嶽興德作證的人是胡兵,胡兵說嶽興德跟他在一起。”
馮肆仔細一想,這裏麵確實有貓膩。首先,豪豬說的沒錯,近幾年采砂一直賺錢,為什麼,嶽興德會突然放棄采砂的行業,離開江城呢?
再其次,嶽興德的撈沙船停在了僻靜的地方,這樣一來是不是就沒人知道他到底在不在船上了呢?
胡兵是個關鍵的線索,如果凶手真是嶽興德,關於胡兵就有兩種可能,第一,胡兵知道嶽興德就是凶手,第二,胡兵並不知道嶽興德是凶手。
如果是第一種,胡兵知道嶽興德是凶手,那麼,估計能從他嘴裏套出話,如果是第二種,估計胡兵也是蒙在鼓裏,所以,他看起來才會那樣恣意,不然,一個人心裏藏著事兒,不可能如此悠閑。
趙大寶突然說道:“我想到一點,嶽興德的采砂船實際價值應該在50萬左右,胡兵在嶽興德手下工作的時間,不到八年,而且,八年前的平均月工資不到兩千,經濟發展推進是在近兩年才有了大的發展,所以,我覺得就算嶽興德願意便宜將采砂船賣給胡兵,胡兵也買不起,這其中可能存在著一筆不正當的交易。”
現在可以斷定胡兵知道案子的真相,他一直在包庇凶手嶽興德。
當天下午,馮肆幾人直接去找到了胡兵,將他帶回到了警局,在給胡兵戴上手銬的時候,馮肆注意觀察了一下,胡兵仍舊是一副茫然的模樣,吃驚說道:“你們幹什麼,我沒犯罪,幹嘛抓我?”
胡兵的表情讓馮肆心中打鼓,回到警局之後,經過多次,反複的詢問,得到了一些線索。
原來,當初,嶽興德離開的時候將采砂船以20萬的價格賣給了胡兵。至於,為什麼嶽興德會以這麼便宜的價格把采砂船賣給自己,胡兵的解釋是有一次嶽興德落水是自己跳入水中將嶽興德給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