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悲慘故事(中)
因為狗頭軍師頭腦不清晰,沒有及時認清楚形勢,所以,這場悲劇還在繼續。
首先必須要承認,黑王子哥“率領”的這個打手小隊,還是比較有“專業水準”的,縱算在德盛,他們也算是“第一流”的打手小隊,經常被大佬們“賦予重任”,“衝鋒在前”。
盡管事發突然,老大忽然被撂倒,打手們依舊還是保持著一定的“專業水準”,並沒有因為對手隻有一個人,就冒冒失失,赤手空拳地往前衝。而是紛紛操起了家夥。
其中兩個,直接亮出了片刀。
這是花街社團勢力外圍打手的“標準裝備”。由於今天他們並沒有“任務”,純粹就是在這兒喝酒宵夜娛樂,所以隻有兩個人隨身攜帶了“製式武器”。
可見這兩個家夥,應該是黑王子哥手下的“主力”。或者是性格比較謹慎持重的,覺得不管什麼時候,刀不離身才有安全感。
另外三個,包括狗頭軍師和萬俟戈在內,則順手操起了啤酒瓶,“乒乒乓乓”地一陣亂響,將啤酒瓶在堅硬物體上砸碎,轉眼變成“利刃”。
這種砸碎的啤酒瓶,實話說,當真是“近戰利器”,不規則的刃口,一旦捅在人身上,立馬就會形成一個奇形怪狀的傷口,流血止都止不住,比一般的匕首還要厲害。
缺點就是刃口不夠長,使用起來也不是那麼就手。
匕首是可以反握的,有經驗的打手,近戰的時候,通常都會反握匕首,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手腕,使敵人不方便奪刀。
不過眼下的情況,是五對一,所以壓根就不必如此謹慎——五個人打一個,還能讓人把刀搶走?
除非他們都是死人。
但他們的“專業水準”也就這樣子了,到此為止。
接下來的表現,和葉九在平安街頭打過的那些流氓混混,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高舉片刀,嚎叫著往前衝!
至於說到相互配合,那是肯定沒有的。
這也很好理解,畢竟是五個打一個,刀子對拳頭,有必要講究那麼多“戰術”嗎?
這個特麼的內地警察,難道還真是銅頭鐵臂不成?
刀子砍不死他?
麵對這麼幾個烏合之眾,葉九的神態相當輕鬆,甚至還有時間扭頭朝著不遠處的陳大衛說了一句“大衛,這算是自衛吧?”
陳大衛沒有說話,卻用實際行動表明了態度——直接掏槍!
在花街混了二十年的陳警長很清楚,和這幫馬仔打手是沒有任何道理可講的,你亮警官證,對他們來說,沒有絲毫震懾力。
和警察打架,於這些馬仔而言,乃是家常便飯。
每年都有同事死在這幫馬仔打手的片刀之下。
除非來了一大堆警察,明顯形成了壓倒性的優勢,他們才會乖乖聽話合作。像現在這樣,想要他們停下來好好“聽我說”,簡直就是癡心妄想。
維多利亞警隊的規則,和內地有所不同。
麵對這種情況,警員是允許使用槍械自衛的。
前提是警員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明顯的威脅。換句話說,就是陳大衛在製止鬥毆的過程中,有疑犯直接朝他掄刀子,陳大衛可以開槍。
但陳大衛必須先握槍在手,免得到時候來不及拔槍。
不過最終,陳警長並沒有獲得開槍自衛的機會。
因為根本就沒那個必要!
葉九的動作太快了!
當幾個馬仔打手嚎叫著衝上來之前,葉九手裏已經多了一條甩棍。這樣的自衛武器,任何遊客都可以隨身攜帶,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