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老毛去接一個大學的孩子當然是不情願的。
路上問了問,得知沈初還是讀博的,可見年齡更是不小,還接什麼接?
但他還是去了,然而撲了空。
打了電話,電話那頭少年的聲音裏還帶著幾分青澀,總之並不如他想象的讀博人士是死板和渾厚,而且還很任性。
“你接我幹什麼?我自己有腿!”十分不情願的語調。
這就是沈初對他說的第一句話。
老毛看著被掛掉的電話,忽然好奇,想知道一個讀博的、這麼任性的人,得長什麼樣才說話這麼令人討厭?
於是,他不嫌累了,學校裏沒見,那就一路找過去,就那麼不巧,竟然在他的連鎖酒吧,倫敦最大的那家。
除了愛丁堡,別的城市,他幾乎很少去,進入酒吧,基本沒人認識他,老毛找個地方坐下,目光巡視。
一邊打了電話,然後看著舞池角落一個桌邊的少年不耐煩接了,很吵,聽不清沈初說了什麼,又給他掛了。
老毛略微眯起眼,看著短發利落的深處,幹淨的白T恤,一頂白色鴨舌帽,幹淨得真和酒吧不相融合。
他旁邊坐著一個比他高大的男生,偶爾隨意的把手搭在他肩上,沈初會不自然的躲一下,又不那麼排斥,總是看著就糾結。
直到那男生不知道說了沈初什麼,對著他拉拉扯扯,毫不尊重,手腳不幹不淨,老毛才皺起眉,撥開人群走過去。
“沈初。”他站在那兒,叫了他名字。
幾個人都轉過來看他。
都不認識他,包括沈初。
他繼續冷聲,“沈初,你過來。”
沈初好像終於想起來他是誰了,但是秀氣的眉頭立刻皺了起來,反而不聽他的,主動去拉了那個男生的手,“我們去別的地方玩!”
老毛看著他比別人纖細白皙的手,像個女孩,去握人家的手,總有一種他吃虧的感覺。
而這種感覺,讓老毛覺得不悅,皺了一下眉,“站著。”
他走了過去,不用費力氣,直接把沈初撥了過來,在那個略高大的男生要為難時,他隻淡淡的一句:“學生少來這種地方,來了也別玩不該玩的,收放幹淨些。”
“你管的著麼?”那男孩一副傲氣。
老毛笑了一下,轉過來看了沈初,“不是說你品行優秀?能直接讀博,交的卻是這樣的朋友?眼睛都拿去讀書了不看人?”
連沈初也是那一句:“你管?”
老毛總算找到了一個比較合適、形容沈初的詞,那就是“叛逆”。
一個讀博的,他以為該是老男人,卻是個幹淨舒服的少年,竟然還帶著叛逆,你說意不意外?
意外得讓他都覺得那天日子忽然有趣了!
他看了一眼那邊略帶囂張氣息的男孩,“登記身份證了?”
“都是成年人,誰還不敢登記個身份證?”男孩虛張氣勢。
老毛微挑眉,點了點頭,“那就好,從今天開始,你們幾個,包括沈初,禁止進入倫敦任何一個酒吧。”
聽起來一點力度都沒有,聽得男孩都想笑。
但是沒一會兒,酒吧的保全真的把他們幾個帶了過去,挑出了身份信息做了特別登機。
男孩不服,“酒吧又不止這一家!”
老毛語調平平,“你看看哪家敢讓你進。”
那時候,沈初才終於睜眼看了這個說話不動聲色,但又莫名其妙讓人覺得挺有威力的男人。
他名義上的舅舅。
果然的是,從那以後,沈初竟然再也進不了任何酒吧了。
也是因為這個,沈初見他一次瞪他一次,仿佛十分不喜歡他!
此刻,老毛也隻是淡淡一笑,繼續道:“也是從那以後,我決定退出酒吧,讓人去經營,整天泡在裏頭把我都快泡老了。”
晚晚笑,點頭附和,“嗯,這麼一打扮,才發現你也是風流倜儻、一表人才!”
尤其,經曆過很多,從酒吧洗滌出來的,他身上沉澱的氣質與眾不同。
“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說不上來,但就是很舒服,很滿足。”老毛這樣形容沈初給他的感覺。
然後他很認真的解釋,“我真的沒有刻意去想過要發展什麼。”
相反,他試過去避諱,但是越是這樣,發現越是困難,也因為這樣,他才發現這種過分特別的感情存在。
晚晚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不過,她想起了吻安的朋友柯錦嚴那個親戚的事。
道:“這其實也沒什麼,隻要是愛,隻要幸福就行,哪那麼多世俗?”
老毛淡笑,“不用寬慰我,我經曆過很多,見過很多,想的比誰都豁達,這點事還能讓我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