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達並不知道他走後兩個女生是怎麼說他的,知道了也不是很在意。
做人呢,最好是不要得罪人,但是遇到不高興的事情,也別一直忍著,該懟人的時候就得懟。
在水龍頭下衝了一下碗,沒有用洗潔精,碗也幹幹淨淨的,摸上去,一點油漬都沒有。
這學校食堂的飯過於真實。
一想到這樣的苦日子,最少還要過個十天,李達更是堅定了要搞錢的信念。
要享受生活,首先要脫貧致富。
有錢了,才能享受生活,沒錢,你是被生活強啪。
問題又回到原點了,怎麼搞錢?
彩票沒買過,沒有經商天賦,不會寫歌,不可能打工。
emmmmm,李達發現自己重生一次好像也挺菜的。
太難了。
懷著憂鬱的心情回到了教室,劉洋叫他去打籃球,李達也沒那個心情,再說了,這天也夠熱的,中午吃了飯還去打球,學生時代的少年果然是精力旺盛。
想著心事,李達心情自然好不到哪裏去,心裏想著,還是刷一些題解解悶吧。
這似乎也是現在唯一能做的事情了,其他事情都是浪費時間。
不過,回到座位之前,李達看到一個同學,拿著一本雜誌在看,李達頓時來了精神,湊過去瞄了一眼,發現他看的是《最小說》。
這是由著名作家郭某創建的雜誌,在青少年中特別流行。
說起郭某人,網上的風評一直不太好。
有嘲諷其抄襲的,有嘲諷其身高的。
在李達看來,抄襲值得嘲諷,身高卻沒那個必要。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一個人的長相,身高,這方麵的東西,都是無法改變的,天生就是如此,你可以因為一個人長得醜,長得矮,你不喜歡他,但若是出言嘲諷,也足以見得自身品性。
至於抄襲什麼的,套用魯迅先生的一句話:“東拚西湊地寫出一篇文章,在我們這裏,是不算抄的。”
且不談創建者是什麼樣子,看到這個雜誌的時候,李達就來精神了。
他擅長寫的長篇小說暫時沒有條件寫,但是,寫一些比較短的短篇小說,投到雜誌社還是很賺錢的。
以前他有個做過雜誌社的編輯的朋友說過,他們收稿子,新人都是千字一百五十元起步的。
當時李達寫長篇,全勤折合下來是千字五元。
不過,這是撲街曆史了,後來訂閱慢慢好起來了,算下來,也相當於千字三四十了。
emmmm,還是比不過人家……
李達將飯盆放好,發現同桌已經不在了,也沒太在意,便去找人借書了。
借書之前,李達先去講台上看了一下座次表,因為有些人的名字,他都已經不記得了。
不是貴人多忘事,而是高中一年的時間,七十多個人,總有些人沒什麼交流的,這一過就是十一年,哪裏還能清楚地記得每一個人的名字。
他也順便看了一下自己同桌的名字。
洛冬青,名字還不錯,就是人有點凶。
“李飛,這書呆會可以借我看看麼?”
看書的叫李飛,是個戴著眼鏡的男孩子,存在感不強,聽到李達的話,抬頭看了他一眼,便道:“中午我睡覺的時候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