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節 化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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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的悔過聲明,並沒有按照劉璋設想的意思,而是按照和尚自己的意思說了出來。支謙仿佛識破了劉璋的想法,想要以此來損害佛教在百姓中的形象,這是支謙不願意看到的。所以,支謙按照自己意思,說了些表示懺悔的話語。

這世上,真正厲害的心理醫生,或者說神經病,一個是政客,一個是宗教領袖。劉璋目前還在前往政客的道路上,遇到支謙這樣的宗教人士,可謂勢均力敵,暫時還未取得絕對的上風。

但是,兩個神經病加一起,也未必能打敗世俗的權力。

目前看,此案劉璋敗訴的可能性非常高。

因為,法曹楊阜有著強烈的衝動,想要判被告一方敗訴。如果被告敗訴,那此案的轟動效果就會更強烈。有益涼最高軍政長官,益涼律法的奠基人,劉璋親自參與辯護的案子,被他楊阜給裁定敗訴,那這個轟動效果就太強烈了,楊阜本人也能得到剛正不阿不屈權貴的法曹形象。

楊阜所以被定為法曹,就是因為這個人非常剛直。

而且,手也比較黑。

曆史上,馬騰死後,馬超作亂涼州的時候,就是楊阜,在天水,把馬超一家老老小小全部綁上城頭,當著馬超的麵給全部處死,最後激怒馬超,血洗曆城,殺人無數。

“原告可有話說?”

“沒有。”

“那好,現在本案進入第二階段,請原、被告雙方進行結案陳述。原告方麵先請。”

“尊敬的法曹大人,原告、被告,現場的旁聽群眾,本人謹代表我的當事人原告,進行我方的結案陳述。

如前所知,本案被告,主動要求給被害人治病,造成被害人可能的正常治療被耽誤。當時,我的當事人,抱著被害人,正在去往醫院的路上,距離醫院也不過是幾百丈遠,就是兩條街的距離。就差這麼點兒距離,就差這麼點兒時間,被告出現了,主動要求給被害人治病,結果大家都知道了,半個時辰左右,被害人因救治不當而離世。

原告,剛才已經言明,最近幾天都在醫院附近活動,這說明他有不當動機。原告在醫院附近活動,涉嫌故意尋找目標,以替人治病為手段,妄圖施人恩惠,意圖發展教眾。

再有,原告業已承認,是主動要求給被害人看病的。

綜此兩點,原告給被害人看病,不是原告所說的扶危濟困,救死扶傷,而是意圖傳教,目的不純。

另外,被告隻是略通醫術,根本就談不上精通,更遑論能救死扶傷了。更不要說,他也沒有醫生的證明。所以,原告是非法行醫,而且是蓄意非法行醫,目的很不純的非法行醫。

被告所說的救治,隻是摩頂灑水念經而已,根本沒有醫家的望聞問切等診斷,也沒有開方抓藥,更沒有喂食湯藥等,被告的救治手段,根本就是在做戲,根本就是草菅人命,根本就是在殺人害命。

等到被害人急症發作,被告沒有采取任何補救措施,也沒有建議原告趕緊去醫院或者去找其他郎中,而是一味的念經求佛。所以,要麼被告是根本就不通醫理在招搖撞騙,要麼就是被告明知自己救治不了還非要醫治的故意害命,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我方認為,被告人,和尚支謙,殺人罪名成立,請本庭法曹,依據益涼律法,做出公平公正之裁決,為我的當事人,為受害人,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