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節 言信6(1 / 2)

“好個殺人非我願!

好個合理合法!

好個對敵人不能仁慈手軟!

元直,你不僅僅是代理州牧之責,還身兼著我蜀中情報機構的重任,聯調局,甚至中情局都要聽你調遣,還有軍方還有吳懿,你掌握著這些個力量,卻還是讓趙韙他們搞成這樣。這就是你說的殺人非我願?我不相信你對趙韙他們,事前一點兒警覺也沒有,我也不相信吳懿平白無故好好的要跑到交趾去剿什麼匪。有苗頭你早抓啊?有人試圖搞事你提早預防啊?有人泄密你查啊?你非要等事情大爆發,弄得不可收拾了,你才願意下刀子?

你這樣拿對敵的方式,來處理我們內部的問題,合適嗎?

這些人也是我們治下之民,也是受蜀中律法保護的!

百姓會怎麼看我們?

百姓還怎麼信我們?

我們要怎麼取得百姓的信任,百姓信我們的是什麼?

是我們的法令政令!

是我們的官府行為!

你現在是在做什麼?你是在破壞我們的形象,破壞百姓對我們的信任,破壞我們長久以來試圖建立的法治基石。”

劉璋口沫橫飛,對徐庶就是一陣聲討斥責。

劉璋還是來自和平年代,或者說他這個靈魂來自和平年代,他對於亂世,對於古代的叛亂,認識還相對的膚淺。在他原來生活的那個年代,一個死刑的判決都要三審五核的,一個死刑的律法都要備受爭議的,更不要說你一下殺幾百上千人了。這絕對會被扣上種族滅絕的帽子,最少也是屠殺的罪名。絕對會被國際社會口誅筆伐的。

劉璋雖然說來大漢有幾個年頭了,可是靈魂深處還是跟這個世界有些格格不入。

他不知道,這個時候的叛亂有多嚴重,一旦發生兵災人禍有多嚴重。

也是,蜀中其實相對於大漢其他地方,情況要好很多。至少黃巾之亂沒有怎麼波及到蜀中。想想看,曹操光在兗州就屠殺了百萬黃巾,就知道叛亂動亂等的危害有多大了。

叛亂的時候,你用正常的律法是沒辦法行使的。

叛亂,依漢律夷三族。

所謂夷三族,就是父族、母族、妻族,這三族的直係親屬,全部殺光。

相比漢律,徐庶已經很仁慈了。

不過,徐庶也沒有完全走現行蜀中律法程序。

沒有什麼衛尉署抓人、取證、審訊;審計署複核,提交法曹;法曹判決,審計署核準,落實行刑。

徐庶是直接派新三軍出動抓人,然後審訊畫押,然後就是審計和法曹會簽,判決行刑。因為人太多了,不可能完全走正常程序。

最重要的,徐庶把這個定義為戡亂。

這不是正常的律法案件。

這是一次戡亂。

隻要你跟叛亂有關係,那就是有罪。

麵對劉璋的指責,徐庶麵無愧色,卻也沒有過多分辯,而是勸解道:“季玉,你一路上鞍馬勞頓,你現在腦子不清醒,還是回去好好睡上一覺,見過老夫人,見過你妻子兒女以後,我們再來爭辯分明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