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公交車上丟個包什麼的,不在此列。
就連刑事案件立案,那也是有個最低金額標準——你天天跑派出所報案丟了三塊五塊錢,要警察幫你找回來,這是要警察一個變十個,個個都能上天入地的節奏麼?
喬嫣很快將話題拉了回來,繼續問道:“後來呢?”
林雷從兜裏掏出一支香煙,點燃。
深吸了一口之後,繼續講述這個悲慘的案件。
令狐會文回家之後,就像沒事人一樣在家看電視。
王女士回來發現兒子不在,於是問令狐會文兒子去哪裏了。
令狐會文推說自己不知道,這下子王女士頓時急了。
當時王女士以為兒子是走丟,或者是遇到了人販子,於是聯係了所有親友,開始在治長市的大街小巷,火車站,汽車站尋找兒子。
令狐會文也“裝”得很積極,一直陪伴著王女士尋找。
直到後半夜,王女士和親友實在找不到兒子,於是便向警方報警。
警察當初也是按照疑似被人販子拐走來展開調查,查了一夜,沒有任何進展……
第二天,當西郊公園熊山的工作人員上班,打開熊山鐵門,準備給狗熊喂食的時候,竟然驚恐地發現熊山裏有一具被狗熊吃剩的屍體!
工作人員立刻報警,隨後大批警察趕到了西郊公園熊山。
屍體殘骸一看就是小孩,大半個身子已經被狗熊吃光了,隻剩下一些殘肢和半個腦袋。
熊,自然是不會吃衣服和鞋子的……
這些東西就成為了重要的證據,警方隨後開始了大麵積的走訪摸排。
當警察調查到令狐會文所在片區的時候,派出所片警向刑警提供了一個情況——王女士的兒子走丟了……
這立刻引起了刑警們的高度警惕,於是馬上找到了王女士。
通過辨認現場遺留的衣服和鞋子,警方最終確認了遇害者就是王女士的兒子。
現在問題來了——
熊山的護欄很高,絕非一個七八歲的兒童能夠翻越,王女士的兒子是不可能自己掉下去的。
再者說了,七八歲的小孩子也無法獨自買票進入西郊公園——那麼是誰帶他進入公園的?
這個人為什麼沒有看護好小孩?
小孩子不可能翻越欄杆,會不會是……
警察很快就查到了令狐會文的身上。
在此之前,令狐會文聽說西郊公園的狗熊吃了人,並且隻吃了一半——他立刻就知道自己的末日來臨了。
原本他想要達到的效果是毀屍滅跡,神不知鬼不覺。然而現在還有屍體在,隻要查到遇害者是王女士的兒子,他立刻就是最大的嫌疑人,沒有之一。
這個案子沒有太多的推理成分,令狐會文很快就全部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這,就是駭人聽聞的治長市狗熊吃人事件。
換一種思維,吃人的不是狗熊,而是人。
在狗熊眼裏,落入熊山的小孩,與他們每天吃的肉食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可怕的是人,更可怕的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