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時候的陸景胥也遇到過這樣一個像天使般的女孩,她記性不好,卻如天使般善良可愛,他不會忘記她的一舉一動的,哪怕她模樣有了變化,可是她的神態他一直都記得因為她很特別。
那年因為沒有家人的陪伴,情緒有些失落,他和管家到了遊樂園。
玩了一會後他發現根本就沒有別人口中的樂趣,於是他又去了原本自己喜歡的書店,準備挑幾本書回家時卻遇見了偷跑出來看書的她(不要問他為什麼他知道她是偷偷跑出來的,因為她後來回家是他送回去的,她不知道路),小小個安靜的坐在角落裏看書。
他當時沒想到竟然有和他一樣喜歡看書的小夥伴,他想靠近她,想和她一樣坐在角落安靜看書。
當他向他走過去時,他也記不清當時那個是怎麼撞到他的,還是他不小心碰到了別人,隻記得那三四個十三四歲的準備打他時,她拿著書站了起來,走在他們的麵前毫不畏懼吐出兩個字“買單。”
後來他才明白,那些人是偷了書,但因為撞倒了,書從懷裏摔了出來,所以才對他那麼惱火,至於要打他。
那些人頃刻就圍住了她,態度惡劣的凶著她,罵她小p孩多管閑事,可是不管那些人怎麼凶神惡煞的罵她,她就隻說了句,“外麵解決。”
那些人於是放下書跟著她出去了,畢竟如果不放下書她們的動靜也引起了店員的關注。
本來也沒他什麼事了,可是他還是想知道是她怎麼解決的,也怕那些人欺負她,他因為不想浪費時間就沒有通知管家,自己一個人跟上了他們。
當他們走到了一個無人的胡同裏,隻有她站在最裏麵死胡同裏低著頭,那些人也發現了他,他不知道自己那來的勇氣擋在了她麵前大呼打人是犯法的,佯裝冷靜的樣子背誦著一條條的法律法規來告誡那些人。
可是那些人似乎並不害怕他說的法律,揚起的手在落下時,她拉了他一把,接著她擋下了那隻手,那個少年的力氣似乎在她手裏劃為了虛無,小小身體的她也不知道哪裏來的這麼大能量。
捏著那個男孩的手輕輕的推了回去,輕飄飄的說道:“偷東西屬於違法行為哦,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就在他也以為她也要同他一樣用口才來說服那些人時,她已經動起了手,那些人被她打跑後,轉過頭就隻對他說了句“沒有能力保護別人時就不要逞強,強出頭一般都沒有什麼好結果。”
好像從那時起他心裏有了一些些不一樣的東西填了進去,但真正發生的觸動是在十六歲那年的綁架。(地點是在一個島嶼)
還好那時的他因為也想同她一樣可以自己有能力保護自己想保護的人,所以之後他學了跆拳道武術參加了軍事訓練,這次的綁架他也並不是很害怕,他相信自己可以逃出去,可是他低估那些人的能力,他身上被安了追蹤器他並沒有發現(他逃到了船上),學了所有東西的,他獨獨忘了遊泳,於是他被逼的從船上跳了下去,被劃著小船的她再一次救了,可惜她不記得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