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有罪和無罪(1 / 2)

像以前進派出所的那幾次經曆一樣,上交了手機錢包之後,警察把我帶進問詢室,又給我重新做一次筆錄,但這次提的問題幾乎都是圍繞謊報案情和騷擾吳磊家人和朋友的那些事。

打電話給吳磊家人和朋友的事情肯定沒法隱瞞,我也沒打算隱瞞,全都如實而且詳細地回答了警察的問題。

但我強調自己打電話的目的是找吳磊,而且內容也全都是問對方是否知道吳磊在哪,既沒有無故騷擾別人,更沒有言語上的威脅和恐嚇。

事實上,我也不知道自己跟吳磊父母說的話,算不算是威脅或者恐嚇,隻知道有句話叫‘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還是像前幾次一樣,警察問完話之後,就把我關在一間屋子裏,隻不過這次屋子裏多了幾個不知道犯了什麼事的人。

我沒心思跟同屋的人聊天,一個人在角落裏靜靜地坐著,反複回憶自從認識蘇雯之後的點點滴滴。

我這才發現,沒有認識蘇雯之前,自己除了頹廢一點之外,其實也活得挺好的,至少沒那麼多亂七八糟的事,每天都可以重複那種上班下班喝酒睡覺的枯燥但又平淡的生活。

如果她不曾出現在我的世界裏,我也能好好地活下去,能漸漸忘了藍欣,然後找一個胸大屁股大的女人戀愛結婚,說不定也會很幸福美滿。

可是我真的很喜歡蘇雯,她的胸對我來說已經夠大了,屁股雖然不是很大,但很圓也很翹,是我最喜歡的幾乎完美的那種類型。

而且,蘇雯是那個可以改變我人生的人,因為她的出現,我才會萌發創業的念頭。

就像黃仁東,如果不是宋婉君離開他,他也不會入贅那個肥婆家,也不會有錢做生意,並最終有今天的成就,可以說宋婉君就是改變他人生的那個人。

不論如何,我還是很慶幸自己能遇到蘇雯。

我獨自坐在角落想了很久,也沒注意自己到底在這呆了多久,直到警察終於把我叫出去,

來到之前那間詢問室,警察很嚴肅地告訴我,我謊報警情的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觸犯了治安管理條例,所以要對我進行拘留五日的處罰。

另外,我騷擾吳磊的家人以及朋友的行為,也同樣觸犯了治安管理條例,但鑒於情節較輕,造成的影響較小,所以對我從輕處罰,拘留十日。

兩罪並罰,要拘留我一共十五天。

聽完警察的話,我心裏一沉,不禁緊緊皺起了眉頭。

這個結果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所謂的謊報警情根本不成立,吳磊被拖上車的事實存在,我最多隻能算是誤報而已。

而且我並沒有反複打電話騷擾吳磊的家人和朋友,就連吳磊的父母,我也隻是打過一次電弧,其他都是他們打給我的,就算其中的內容被認定為威脅和恐嚇,但那些內容隻是三兩句話而已,這種情節壓根就夠不成拘留,頂多賠禮道歉再罰點錢了事。

但如今,警察卻要判我拘留十五天,不單單是判得過重的問題,很可能有人在背後搞鬼,就想讓我進拘留所蹲一段時間。

肯定是宋仁博,他能花錢讓吳磊誣陷我,也能用同樣或者其他方法,讓警察判我重一些。

但明知原因,我卻依然無力改變事實,不論我怎麼解釋,警察壓根就不聽,宣讀完對我的處罰決定之後,又把我關在剛才那個房間裏。

我在一陣憤怒和狂躁之後,漸漸地絕望了。

過了大概一兩個小時,警察再一次把我叫出去,告訴我,他們接受了我的申訴,並且重新審理了我那兩個案件,最終認定兩個案件情節輕微,把我的拘留處罰改為罰款五百元。

而且警察還告訴我,那五百塊罰款已經有人替我交過了。

聽完警察的話,我愣住了,半天才反應過來,不用吃牢飯了,交罰款就行。

我沒問怎麼回事,警察也沒說,隻是讓我去領回自己的私人物品之後,就讓我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