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算帳(四)
萌玉一直以為,自己是李春花因為結婚三年沒手孩子才抱回來“帶”弟妹的。
因為,她曾經埕他們跟人說過,她是被父母拋棄的孩子,是他們救了她,帶了她回來。因為,農村有一種說法,有些夫妻命裏無子女,但如果領養了一個孩子,這個孩子命裏有兄弟姐妹,就會給帶過來。
因此,沒有生養的夫妻,往往在領養了孩子之後,就生下自己的子女。
可萌玉沒有想到,李春花居然不是撿的自己,而是跟自己的親爸交易得到自己的撫養權的。
前世的江懷玉認了自己的親媽之後,她也知道了親爹的名字叫林海。
她居然是被親爹給賣的?
天啊,她得有多倒楣啊,不招養父母的喜歡還罷了,居然還不招親爹的喜歡!
“不行!”江海東斷然拒絕。
這樣的話,他不是把刀柄遞給了這個女人,自己拿著刀尖,隻要她一動,自己就得出血嗎?
冷香玉的語氣卻是不容商量:“這個條件也是鐵的,你們不同意,我就直接去上法庭。噢,忘了告訴你們,當年你們寫的那個買賣協議,現在就我的手中。喏,就是這張。如果上了法庭,我不用花一分錢就能帶走女兒,而你們,哼哼,就等著洗幹淨屁那個股坐牢吧!”
“《刑法》241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無論是拐賣,還是收買,都是犯法的,要被判刑!”
李春花一聽說買孩子也要坐牢,頓時慌了。
因為,當年買下冷香玉的孩子,還是她的主意。
江海東明白了,這是怕他們以後糾纏她的女兒,才想方設法要拿這個刀柄呢。
明知道這是對方遞個刀尖給自己拿,他怎麼會簽呢?
但是,不簽的話,她馬上就要上告。最關鍵的是,當初他們為了穩妥而要求對方簽的協議,現在成了他們買賣人口的證據。
他泄氣地擺了擺手:“簽了吧。”
冷香玉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協議,江海東和李春花都在上麵簽了字,還按下了鮮紅色的手印。
李春花迫不及待地說:“協議我們已經簽了,現在該把那兩萬塊錢的補償金給我們了吧?”
兩萬啊,早就聽說過萬元戶的牛B,她馬上也要成為萬元戶了。
冷香玉象看白癡一樣看了李春花一眼:“當年你們跟我丈夫交易,應該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吧。現在,我連女兒都沒有看見,你就想要讓我交補償金?”
李春花不幹了。
“可我的女兒、啊不,你的女兒江萌玉考取了京城的師範大學,如今正在讀大學呢,這一下哪回得來?”
在外麵的萌玉心中暗道果然,他們又想象前世一般,將自己的女兒江懷玉塞給自己的親媽。
要知道,現世在京城裏讀大學的人,可是冒了她江萌玉之名的江懷玉!
冷香玉看著李春花:“我的女兒真的在京城的師範大學讀書?”
冷香玉心中奇怪,自己的女兒真的考取了大學嗎?昨天,她才見過了女兒,明明在部隊的大院裏。
這裏麵肯定有奇怪。
她不知道,她的女兒倒是考取了大學,隻是,讀書的名額被這個女人的女兒江懷玉侵占了,如今還想著要把江懷玉塞給她,好讓親女兒享受榮華富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