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個下午,白爭都待在西山鎮派出所,以往都是他審問別人,今天則是掉了個個兒。因為宋青樹要避嫌,複審是由楊鼓主持的,可能是這胖子還記著在小竹樓裏喝的那碗羊肉湯,問起話來十分客氣,根本沒有當初審問劉有金的那般逼人的氣勢。
“就到這兒吧。”楊鼓把本子一合,“這兩天可能比較緊張,為了以防萬一,你最好留在這兒,大老遠的,總是來回跑也累人。”
話說的委婉,但實際上就是沒到放人的時候兒,白爭心裏清楚故此隻能點頭。
臨到晚前,屍檢報告出來了,但有用的信息也就那麼幾條兒,白天幾乎都說全了,也並沒有給案子帶來什麼突破性的進展。
宋青樹叼著煙靠在派出所大門口兒,周身煙氣嫋嫋,像個活門神。而白爭則是靠著外牆蹲坐,兩人之間足足隔了兩米多遠,但是交流起來卻並不影響。
“成年男性,體重六十公斤,身高一米七五。”針對最後一個未被識別的腳印,宋青樹轉述了特征總結。
“這麼準?”
“肯定是有浮動的,畢竟草舍的地麵是木板鋪就的,不像泥地裏的腳印那麼容易比對,不過現在我們也是廣撒網,現在地方民警都在忙著挨家挨戶的查人,等一會兒這院兒裏就熱鬧了。”
“在單位還適應麼?”
“托白大少的福,還算如意。南漂的人呐,注定了要自食其力,少不了奔波勞碌,不像那誰,白撿了一份兒家業。回頭你幫我留點兒意,再有哪個土司啊頭人的,要認兒子,跟我說一聲,兄弟現在什麼都不缺,就缺幹爹。”
剛吃過晚飯,大院兒裏就陸續的開始進人了,直到晚上八點,外出的民警才全部歸隊,派出所裏,足足添了七位村民,高矮胖瘦都差不多。
這麼多人,挨個兒問審可是個體力活兒,今天八成又得折騰到深夜。反正插不上手,白爭就準備找個地兒先眯一會兒,可眼睛一撇,目光卻定格在了一位村民身上。
他是被警察帶來的七人之一,身上的衣服很破舊,好像很久沒有洗過,頭發亂糟糟,赤著腳,看起來像個乞丐。在一眾人等中,他是最鎮定的,沒有跟別人交頭接耳,也沒有四下裏張望,隻是靜靜的站在那裏,低著頭,專注的看著自己不安分的腳趾頭。
白爭一下子對這個人來了興趣,挪到正在核對信息的宋青樹邊兒上,往他的速寫本上瞄了一眼。
七個人的基本信息都有,一眼就能找出與之對應的,三炳,無業遊民,患有精神疾病。
先前他跟宋青樹就討論過這起案件的性質,兩者都斷定是仇殺,因為胡英死後被人屍解,凶手極有可能是為了泄憤。不過,三炳的出現,讓他產生了不同的看法。
傈僳族人尤其喜歡煙草,七個村民,六個都在抽煙,或是托著煙杆子,或是叼著卷煙,三炳呆呆的站在裏麵顯得格格不入。他抬起頭,看著那些閃爍的紅色火光,怔怔出神。
白爭走上前去,掏了一根遞到他的身前,三炳轉過頭來看他,眼睛裏看不出絲毫的情緒波動。
看到白爭把煙叼在嘴邊,他也照辦,前者摸出打火機,想要給他點上,沒成想,三炳突然一個撤步,像是看到了什麼極其驚恐的東西,甚至接連轉身,眼看就要往外跑。
“站住!”楊鼓一聲大吼,大步追上去,一把將人摁倒在地。
“先把他帶進去!”
三炳被強行帶上了手銬,直接壓進了屋裏。
白爭舉著火機半晌才反應過來,周遭的一眾村民都離他遠遠的,似乎自己身上有什麼讓人懼怕的東西。
這一通審訊持續了約有二十分鍾,宋青樹眉頭緊皺的走了出來,點上一根煙,坐在了台階兒上。
白爭往那邊兒挪了兩步,“怎麼樣?”
“問了半天,隻知道他媽叫阿朵。甭管你說啥,他反正就一句,阿媽,阿朵。”
“要不,把他家裏人叫過來吧,這麼下去也沒法溝通。”
“叫個屁,他爸他媽早沒了,大半夜的讓我上哪兒給你叫去?亂葬崗喚魂兒去?”
白爭撓了撓頭,腦殼疼。
擰滅了煙,宋青樹這就準備進去了,還沒往前上兩步,白爭突然再次發聲,“等一下!”
“阿媽,阿朵,這是一句還是兩個半句?”
“建議您老親自進去問問。”
“跟你說正經的!阿媽,是傈僳族方言,說的就是媽媽,但是阿朵,如果也是方言的話,那說的就不是人名兒,而是火!”
宋青樹反問,“那你說說,媽媽,火,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