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林如玉已經三天時間沒有跟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聯係了。
在這三天裏,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曾主動嚐試與林如玉取得聯係,但是林如玉的手機一直打不通,處於失聯狀態。
按照既定的約定,那封信將與失聯後得第四天送出。
這是國內最頂級的保險公司,業務遍布海外,誠信而高效。
林如玉是貴賓客戶,雖然隻是一封信,但保險公司卻不敢有絲毫的馬虎。
第四日一上班,業務員再次試圖與林如玉取得聯係,但依舊失敗。
當即,便是立即執行之前的約定。
從燕京到大興,橫跨小半個華夏。一般的快遞,都要三至四天,即便是國內最快的快遞,也需要兩天。
但是,林如玉為這封信可是買了五十萬的保險,約定第四日上午必須送到!
燕京業務部副主管,親自送信!
昨晚,業務部主管便是訂了早班機票,而且今早也沒有去公司,而是直奔機場。
時刻準備著,隻要一確定寄信,便立即換登機牌,等候等級。
公司上班的時間到了,業務員打來電話,林如玉小姐依舊處失聯狀態。
業務副主管便立即去換登機牌,飛機四十五分鍾後起飛!
一路風塵,馬不停蹄,業務主管於十一點三十五分趕到送信的地址,大興李明家!
“有人在家嗎?”業務副主管衝著敞著大門的院子喊道。
“誰阿?”院子裏響起譚母的聲音。
業務副主管走了進去,禮貌地問道:“請問李明住著嗎?這裏有他的一封信?”
“哦,你是快遞員阿,你把信交給我就行了,我是他媽。”譚母說道。
業務副主管表情一頓,但始終保持笑容,說道:“大媽,這信我得親自交到李明手上,請問他在嗎?”
“這個還真不巧,他前段時間出門了。”譚母說道。
“出門了?什麼時候能回來?”業務主管說道。
“這個還真不好說,他走前也沒說什麼時候回來。”譚母說道。
“這樣阿。”業務副主管有些皺眉,這可不好辦,約定是要將信親自交給李明手上!
這時,譚小玲從屋內走了出來,見到有陌生人,不由問道:“媽,這是誰阿?”
“是個快遞員,有小明的一封信,說要親自交到小明手上。”譚母說道。
“哦,給我吧,我是他老婆。”譚小玲說道,隨即走向業務副主管。
業務副主管有些猶豫,但還是取出信夾來,再三叮囑道:“一定要交給李明李先生!”
“我知道了。”譚小玲應了聲,隨後業務副主管便走了。
譚小玲看著了看信封,上麵竟沒有寄信地址,隻寫著收信地址。
是手寫的,字跡娟秀,應該出自女孩之手。
旁邊還寫著兩個字:加急!
譚小玲不由皺了皺眉,取出手機撥通了李明的電話,但是這會李明正馭著飛劍,耳邊全是呼呼地風聲,哪聽得到手機鈴聲。
電話沒有人接,譚小玲微微思索,便拆開了信封。
信封裏有一張對折的白紙,白紙上寫一行字著:“財不露白,小心白雲觀。”
字跡同樣娟秀,與封麵上的字跡如出一轍,出自一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