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接著水一會兒(1 / 2)

“之後我再沒在漢城見過他,我叫他來他從來不來,他也再沒出過全羅南道,我能收到的,就隻有他每個月寄來的錢了。”

“有時我在想,村裏的叔伯阿姨說的是對的吧,女孩子讀書有什麼用啊,長得漂亮能生養不就好了?結果讀著讀著跑了那麼遠,幾年也回不來一趟,好像家裏就沒生過這麼個女兒一樣,白養了這麼多年,吃了這麼多年大米,還讓家裏欠了一大筆外債。”

“其實在大學我是能養活好自己的,我學習太好了,好到我的獎學金沒人能搶,而且畢竟是首爾大學,韓國的麵子,麵子沒人敢黑的,所以我的大學生活其實很幹淨,沒那麼多爾虞我詐的事情。”

“反倒是去普林斯頓的那兩年讓我很難過,出國留學需要很多錢,我的那點獎學金根本不夠,我本來帶著四年一千五百萬韓元(約合十萬塊錢)的獎學金走的,然後僅僅三個月,我就身無分文了,然後隻能去打工。”

“出國前我覺得大洋彼岸很好,路上都是學識淵博的人,沒人像鳴鳳裏那樣愚昧,但是出去了我就發現我錯了,犯罪率高,隔三差五就會聽說哪裏出了人命,所以其實底層人的日子並不好過,何況我長得還算漂亮。”

“那兩年我經曆的明裏暗裏的騷擾數不勝數,有來自同學,教授,打工時店裏的老板,還有夜路上的小混混。李歌,我們是黃種人,沒權利的,連黑人都不如,那裏不是給我這種沒有根基的黃種人準備的,也是在那裏,我見識了權利的力量。”

“同樣是黃種人,有資本的開著豪車遊艇,院子闊氣得讓本土美國人都自慚形穢,沒人敢尋晦氣,然後相應的,他們便把怨氣發到我們這種沒有根基的人身上了,那種肮髒的嘴臉,都不加掩飾。”

“再之後我就遇到姆媽了,她和伯父。。。和爸爸回母校作為優秀畢業生參加校友會,然後碰巧在大禮堂看見了閑來無事做筆記的我。她說我很不自量力,竟然膽大包天的妄圖給大衛李嘉圖挑錯,我那時隻知道她的一部分身份,我的前輩,所以我就按韓國的規矩,站好,低頭,恭恭敬敬挨訓斥,但是姆媽卻隻是摸了摸我的頭發。”

方宣映的瞳孔漸漸發散,似乎是在回憶那些刻骨銘心的故事,

“我那時才發現原來姆媽是那麼高的一個女人,高到穿著半高跟就可以俯視我,所以我抬頭的時候就發現姆媽在笑,她說我很不錯,有勇氣,有想法,還有實力,像年輕時的她。”

“然後。。。我就成了她的幹女兒,姆媽多麼敏銳的人啊,二十天,她就看穿了我的野心,我想向上爬,我想要權利,想決定別人的命運。”

李歌總覺得這時候方宣映的眼裏應該燃燒著野心的火焰才對,但是他看過去,卻發現她的眼神安靜得像灰燼,不沾一絲煙火。

“姆媽說我沒可能的,想要做到這些,要麼等我奮鬥三十年,等到我暮氣沉沉,要麼走捷徑,依附於強者,然後再依附向更強者,像某種妖冶卻致命的藤蔓,但在那種位置,沒誰那麼傻,我最終的命運,更大的可能是淪為某種工具或者玩物罷了,我永無出頭之日的。”

“我直覺姆媽是對的,但是我不想認,姆媽隻是問我一個問題,普林斯頓商學院曆屆的學生會中優秀的女學生不知凡幾,其中不乏比你更加優秀的,但是,她們人呢?你是否能從現在的女性名人榜中找到她們呢?我不想承認,但是不得不承認,那些家境比我好,學識比我優秀的人都做不到的事情,我真的有機會做到嗎?連我自己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