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點點、熱鬧喧囂、霓虹彩照、沉淪世俗、道德黑暗,這些詞都是用來形容一座名叫“延興”的繁華都市,這座約為三十萬人口的小城到處彌漫著汙濁的氣息。白天這裏處處彰顯著生機勃勃的景象,可到了夜晚,那些表麵看似道貌岸然的家夥,都會沉迷於這座花天酒地的城市中。
如今在這個邪惡當道的世界裏,同樣也生活著三個肝膽相照、情同手足的兄弟。
“嘿!榔哥!我真佩服你!你沒見剛才那幫人看你時的表情吧,可把我笑壞啦!個頂個的還裝著跟個大哥似的,可到最後連個敢放屁的都沒有!”說話的這位名叫徐耀川,也許是他天生長著一幅骨瘦如柴的身體,所以在這裏人人都叫他“骷髏”。有句俗話說的好,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別看他人長得瘦弱,但是真要動起手來他可從不手軟。
“骷髏!你拍馬屁的功夫是越來越見長啦!等啥時候,你也弄位置坐坐,我好給你拍拍馬屁!”而說話尖酸刻薄的家夥,名叫“花劍”,花劍不但人長得帥,就連他的真名也正如他本人的相貌一樣,曹是曹雪芹的“曹”大名“少天”,隻因很少人知道罷了。“花劍”的由來不是因為他自幼學過花劍,而是他生性特別喜歡靚妹,所以是一個名副其實的花心大蘿卜,至於那個“劍”字麼!聽說是圈裏一位很有名氣的大哥給起得,總言而之他也算是一位狠角色了。
“嗬嗬!花劍你就別拿骷髏開涮啦!”
我在說說這位,他叫郎旭,外號“榔頭”,強壯身軀、齊眉的頭發、以及胸前那隻凶猛無比的獅子紋身都是他特有的招牌,另外他還有一個頗具野性味道的名號“叢林之王”。
花劍笑著調侃說:“涮骷髏?得了吧!我可不敢!”三人你瞅瞅我,我瞧瞧你,不由自主的笑了。
很快他們來到一家夜總會的門前,門上是厚厚的鋼化玻璃,而頭上那盞璀璨的霓虹燈始終閃耀不停,骷髏:“榔頭,上去坐坐吧!為今天的好成績喝兩杯!”郎旭回答道:“不了!我今天有點累了!想回去休息休息!叫花劍陪你去吧!”花劍立即接過話語,關切地問道,“咋啦?榔頭!你還怕他們來找茬啊!”花劍並沒有說其他的,隻是微微地笑了笑。
沉默片刻……
骷髏:“算啦!榔頭,那你回去路上小心點,有事兒馬上叫我們!”花劍滿意地點點頭,“榔頭,咱們都是好兄弟!如果有啥難事就直接說。”郎旭笑著拍了拍花劍的肩膀,他說:“明天,我就回‘麥仙’去找南哥,爭取把咱們這個月的收益提前拿回來!”(注:“麥仙”是延興市的一個幫派,幫派裏除了神秘的龍頭老大之外,還有四位各盡其職的長老,其餘剩下都是馬仔,而郎旭正是這數千名馬仔中的拔尖人物)
徐耀川一聽似乎有點忘乎所以,他興高采烈地吵吵著:“好啊!那我們可有好日子過啦!”曹少天彎曲手臂輕輕地搭著郎旭的肩膀說:“我什麼都不說啦!祝你一路順風,等你回來,我倆好好為你接風洗塵!”郎旭爽快地回答道:“恩!好的!”話音還沒落骷髏便搶著說:“咦!花劍,啥時候也學會拍馬屁啦!”花劍無奈地回答道,“剛跟你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