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鳴知道鄒文明對歐陽明一直就有點成見,認為他作風虛浮、生活不檢點、有賭博惡習。現在知道他又在背後告了自己的陰狀,心裏對他的反感肯定會更甚。如果自己不好好和他溝通一下,說不定他真的會給歐陽明一個很重的處分。
於是,他再次勸鄒文明說:“鄒局長,歐局長現在真的在誠心誠意地和我商量明天應付調查組的事。而且,我認為他提出的主動向調查組承認他是誣告的辦法,是很管用的。到時候調查組將他和另外幾位在信上簽了名字的幹部的談話記錄報到省局監察室去,估計我這事也就風平浪靜了。所以,請您相信我、相信歐局長,我們一定會把事情處理妥當的。”
鄒文明聽他說得如此篤定,搞不清他和歐陽明到底是什麼狀況,在那邊思索了片刻以後,讓他離開歐陽明遠一點,到外麵去接電話。然後,他在電話裏很嚴肅地說:“如果真是這樣,那你告訴歐陽明,要他現在立即寫一份深刻的檢討書,交到我手裏來。檢討書的內容,一是要承認自己的錯誤,表明自己悔改的決心;二是要詳細講清楚他寫那封告狀信的目的和動機,並要分析這種行為會帶來的嚴重後果;三是要寫清楚他召集一分局的幹部開黑會,準備對付你的詳細經過,並把當時他們是怎麼商議的、怎麼決定的等事情都要交代清楚。你聽明白了嗎?”
葉鳴有點為難地說:“鄒局長,寫檢討就沒必要了吧!那樣的話,歐局長會很為難。”
鄒文明歎了一口氣,語重心長地說:“小葉,你還不大成熟,不知道人心叵測、官場險惡。我之所以要歐陽明寫檢討,有兩個目的:一是未雨綢繆,先給你築一道堤壩:明天調查組一來,我就可以先聲奪人,將歐陽明這份檢討書給他們看看,讓他們還沒開始調查,就知道那封舉報信純粹是誣告,他們調查起來也就不會那麼認真了;二是抓牢證據。歐陽明如果寫了這份檢討在我手裏,我就不怕他明天翻供。因為在檢討書裏,他已經詳細講述了他陷害和誣告你的動機、目的和經過,這是他無法否認的。如果他明天麵對檢查組時,說的與檢討書上的內容不一樣,我們就可以將這份檢討當做他的親筆供述,交給檢查組,不怕他到時翻天;第三,有了這份檢討,到時候局黨組要對他和另外幾個幹部進行處理時,也是一個重要的處分依據。我的想法是:歐陽明這次告你的狀,動機卑鄙、手段惡劣,一定要給他一個處分,讓他長點記性。至少,他這個副局長的職務,這次一定要給他擼掉,不能再讓他在你身邊礙手礙腳。這也是市局徐局長的意思。”
葉鳴嚇了一跳,忙說:“鄒局長,這事還是慎重點好。歐局長組織告我的狀,雖然動機不純,但他的手段是合法的、正當的。我記得公務員法和黨紀裏麵都有規定:公務員和黨員都有檢舉、控告他人違紀違法行為的權利。歐局長他們是以實名寫信的形式向省局舉報我的,雖然舉報的內容不實,但途徑合法。所以,我覺得還是不要對他們進行處理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