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侮辱(1 / 2)

葉鳴記得:蘇寒的女朋友李雯,是在省會市電視台當合同製記者,而且一直想往省電視台調,希望能成為省電視台的正式員工,並和夏楚楚一樣成為一名著名的節目主持人。

那麼,作為一個有這樣的理想和抱負的女孩子,她怎麼會想起要到這麼一個汙七八糟的地方來當歌手?要知道,現在的人對酒吧裏的駐唱歌手,一般情況下是沒什麼好印象的,隻有那些二流、三流甚至不入流的歌手,才會在某個酒吧駐唱。如果是稍有點檔次的歌手,至少都會到省城那些演藝廳、夜總會去駐唱。

並且,在酒吧裏玩的人,魚龍混雜、泥沙俱下,會有很多爛仔、黑社會成員混雜其中。女歌手尤其是長得漂亮的女歌手,在這裏麵很容易受到騷擾,甚至有可能受到侮辱或是傷害。

而在葉鳴的印象中,李雯是個很要麵子、自尊心很強的女孩子,而且她現在所從事的記者工作,也是一個非常體麵、非常受人尊敬的職業,她為什麼要放下自尊,到這個酒吧來唱歌?

更何況,她現在的男朋友蘇寒,雖然職位不高,卻也是市政府辦公廳的正科級幹部,而且很快要升處級了,他怎麼會允許她來這裏唱歌?難道就不怕被他的同事和朋友撞見後難為情嗎?

就在葉鳴腦海裏湧現出一大串疑問之際,舞台上的李雯已經唱完了兩首歌。

在主持人宣布現在可以開始點蘇丹小姐唱歌時,那邊那個飛少率先站起來,高聲嚷道:“我出四百元,先讓她唱一首《套馬杆》,我最喜歡這首歌。”

說著,就打發一個小混混送了四百塊錢上去。

主持人接過錢,李雯在台上躬身對著飛少所在的那張桌子道謝,但臉上的笑容顯卻得很淡漠、很冷豔,甚至可以用“僵硬”兩個字來形容,與她口裏的道謝聲極不相配。

而且,她身上的著裝也與她的歌手身份很不相符,因為那是一套正式的職業裝,估計是她平時穿著跑記者業務的,與酒吧的氣氛有點格格不入......

在李雯演唱《套馬杆》的時候,飛少那一桌的人全部站起來,手舞足蹈地配合著音樂節奏打拍子、拍桌子,有些人還跟著李雯大聲和唱。

夏楚楚忽然記起自己想讓葉鳴給她點唱的那首歌,便對葉鳴說:“鄉巴佬,我都差點忘記了:你不是答應為我點一首歌《城裏的月光》嗎?現在可以點了,正好舞台上是你的同學的女朋友,讓她賺這點歌費,也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對不對?”

葉鳴卻不像她那樣衝動,搖搖頭說:“楚楚,這歌不能讓她唱。你想想:我們一點歌,台上的李雯肯定就會注意看我們。你戴了墨鏡,她不一定認得出來。但是,她絕對會認出我來。那時候,就非常尷尬了。”

夏楚楚無所謂地說:“這有什麼尷尬的?她唱歌賺錢,我們點歌消費,她是勞動所得,我們是花錢享受,各得其所、各取所需,礙著誰了?有必要這麼遮遮掩掩嗎?真是的——”

葉鳴苦笑了一下,注目凝視著夏楚楚那張毫無心機的純潔的臉孔,語重心長地說:“楚楚,我說你還沒長大,你還不服氣。你自己開動腦筋想一想:以李雯這優美的歌喉、漂亮的容貌、高雅的氣質,她要是去哪個正規的演藝廳唱歌,也很有可能會紅,而且收入也肯定比在這個小酒吧唱歌高得多。但她為什麼不去那些高檔演藝廳唱歌呢?原因很簡單:在那樣的演藝廳,她的同事、朋友,特別是她男朋友蘇寒的同事朋友,很可能會經常去,因此,在那種場所,她被熟人認出的幾率很大。相反,在這樣的小酒吧,她遇到她自己或是她男朋友的熟人的幾率,相對就會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