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三點指控(1 / 2)

楊強聽到這裏,馬上插言道:“劉書記,這位陳夢琪女士,我和於縣長、許主任都知道,確實跟葉書記有點親戚關係。不過,這種親戚關係比較遠,而且是陳夢琪父親那邊的親戚。葉書記與陳夢琪也並不是親表兄妹。而蘇勁鬆是陳夢琪母親的侄女婿,與陳家的親戚完全不搭邊,葉書記怎麼可能會認識他?據我所知,葉書記已經兩年多沒有見過陳夢琪母女的麵,也不知道她們現在搬到北山居住了。所以,他開始也根本就不知道蘇勁鬆是陳夢琪的表姐夫。孫毅指控葉書記因為親戚關係給蘇勁鬆翻案,純屬無稽之談!”

鍾蔭白眼一翻,冷冷地說:“楊部長,葉書記在來北山之前到底認不認識蘇勁鬆,誰能說得清楚?你又是聽誰說的?再說了,即使葉書記以前真的不認識蘇勁鬆,但他們沾親帶故的事實是不容否認的。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葉書記真的是出於公心為蘇勁鬆說話,也容易引起別人的誤解和非議。所以,你不能說孫毅完全就是誣告,畢竟葉書記與蘇勁鬆確實有親戚關係。而且,葉書記一來北山,就不遺餘力地為蘇勁鬆鳴冤叫屈,並利用各種手段阻撓對蘇勁鬆的處理,難免會讓人聯想到他是以權謀私,對不對?”

楊強不想跟他爭辯,擺擺手說:“這個問題我們以後再討論,現在先聽聽孫毅的另外兩點指控再說。”

劉本田咳嗽一聲,繼續說:“孫毅的第二點指控,是說葉書記濫用職權,私自調動公安警力處理個人債務糾紛。他列舉的主要事實是:葉書記的表妹陳夢琪和她的母親,欠下縣國土局副局長李前進等人五百多萬元債務不還。李前進等人安排人員去討債,對陳夢琪母女有一點過激的言行。葉書記以他們暴力討債為由,不經縣公安局主要領導批準,擅自調動刑偵大隊和城關派出所的幾十名幹警包圍討債現場,將李前進等人全部拘捕。公安局個別領導為了討好葉書記,還當場毆打了部分討債人員。

“孫毅的第三點指控,是說葉書記奢侈腐化,將他的親戚也就是陳夢琪的母親,安排到縣人民醫院貴賓病房住院,而且是人醫院院長康建良辦理的住院手續,費用也是康建良代交的。所以,他懷疑葉書記不僅存在奢靡的問題,甚至還有用公權為親屬謀私利的嫌疑。”

在劉本田說到第二、第三點指控時,葉鳴的心裏其實是很忐忑的,因為他現在最擔心的、最害怕的是:孫毅會從小菁菁的長相中,猜出她跟自己是父女關係。如果他真有了這樣的懷疑,並在舉報信中當做一個問題列舉出來,讓鍾蔭和劉本田這兩隻老狐狸知道了,肯定會去重點調查陳夢琪的背景以及她和自己的真實關係,這樣一來,自己就會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甚至還可能累及自己的父親!

因此,在劉本田說到第三點指控的時候,他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直到劉本田說第三點指控是安排佘楚英住豪華病房時,他懸著的心這才怦然落地,暗暗擦了一把額頭上的汗珠。

等劉本田將第三點指控說完後,葉鳴的心情已經平複下來,很冷靜地說:“劉本田同誌,孫毅的第一點指控,楊強同誌已經給我解釋了,我跟陳夢琪確實是遠親,而且在調來北山之前也根本不認識蘇勁鬆,這一點我可以用黨性擔保。孫毅的第二點指控,說我濫用職權調動警力處理私人債務糾紛,我想說明一下:當時陳夢琪打我電話,說他們已經遭到討債人的非法拘禁,而且那些討債的人並不是債主本人,而是專業討債公司雇請的地痞***。